治理狗患需要社会力量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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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百科]治理狗患需要社会力量齐抓共管

楼层直达
路过凡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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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忘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2-12 0


市民论坛嘉宾和网友就如何文明养狗彻底解决狗患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提高养狗人的自身素质是文明养狗的关键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在治理狗患方面取得很大成效
  主持人:刘丽华
  本期嘉宾:
  唐  娟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蔡舒川 深圳市城管局工作人员
  高  翔 市民
  蓝  筹 市民 深圳狗狗网负责人
  本期话题:
  近日,本报报道了“深圳一个月有近6000人被狗咬伤”的新闻,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如何文明养狗的话题再一次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为什么深圳在对城市养犬通过立法进行规范管理之后,狗患仍然如此严重地危害市民的人身安全?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如何才能有效消除这一城市管理的顽疾?第206期深圳市民论坛以“如何实现文明养狗”为主题,邀请市民、网友、专家学者与有关部门人士共同展开探讨,期冀能够为彻底根除狗患寻找到一条有效途径。
  论坛传真
  在整整3年前的2006年7月,《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也是在那一年1-9月份,当时全市被狗抓伤、咬伤的人数超过3万,狗患成灾成为当时人们不得不严肃面对的一个问题。而今,整整3年过去了,有了法律的规范与约束,狗患的问题是不是得以彻底根治了呢?事实让人感到遗憾,据权威部门披露,仅仅今年5月份,全市就有5921人被狗咬伤。彻底解决狗患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期论坛的帖子挂到深圳新闻网上后,到开坛时已有超过8000人次点击,发布相关帖子近150个,可见市民的关注度相当高。话题讨论过程中,论坛人气也十分旺,不少网友积极发表意见,与主持人和嘉宾形成良性互动,探讨问题求真务实,现场气氛生动活泼。嘉宾网友一致认为,只要把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就一定能从源头上治理住狗患。
  目前深圳犬只总数大概在10万-12万之间
  特区内养狗登记率已达50%
  刘丽华:蔡先生来自我们城市养狗的主管部门,我们想让您给介绍一下现在全市养狗的基本情况,比如有多少注册的?到底有多少“黑狗”?我们在管理上都做了哪些工作?
  蔡舒川:看到一个月有近6000人被狗咬伤这个数字,估计大家都会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作为深圳市犬只管理的主管部门,我们也是感到很痛心。《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是2006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现在已经过去了3年。到目前,全市养犬的登记数据统计已经达到了38000多只,特别是在特区内的登记率已经超过了50%,这个数字在全国来说也是比较高的。我们通过调查摸底了解到,目前深圳犬只的总数大概在10万-12万只之间。从条例执行的情况看,3年来我们接到的市民对有关违法养犬的投诉量在逐年减少。这说明我们在执行养犬条例、治理狗患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
  刘丽华:今天来的高翔女士是一位医生。您对于狗咬人的问题有什么看法?
  高翔:我也看了深圳特区报的报道,狗患的情况还是挺让人害怕的。因为狂犬病是一种神经毒性的疾病,人一旦感染了这个病,百分之百的死亡率,全世界基本上没有抢救成功的病例。这个对人的危害特别大。
  刘丽华:深圳市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已经实施3年了,两位市民代表对这3年来的情况满意吗?
  高翔:反正我觉得街上的狗好像比以前还多,特别是没有绳子牵的狗多了。
  蓝筹: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要看到,养犬管理条例出台3年来,人们不规范的养狗行为确实得到了有效的约束。3年前是没有明确的法律可遵循,所以对养狗的投诉率非常高;现在为什么投诉率相对降低了?就因为有了这个法规。据我了解,现在国内有很多城市都没有专门对养狗进行立法管理,我们深圳养狗已有50%的上牌率,这个比例在全国都是比较高的。只要上了牌,打了疫苗,就表明它一只脚甚至全部脚已经踏入了管理范围。
  养犬的违法成本很低,执法成本却很高
  管理失效 难在执行
  刘丽华:狗咬人,关键还是人的问题,是人没有管好狗。为什么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却还是管不好呢?
  高翔:我以前有个邻居养了一只非常大的狗,那狗在电梯里面一站起来高有1米5以上,常常往人身上扑,非常令人害怕;而且这家人还在公共楼道间给狗洗澡,那个味道让几层楼都很臭。我曾经跟我们的小区管理处联系过,要他们管一管。他们说,我们不是执法部门,没有这个权力,只能尽量劝解。我们向城管投诉了很多次,他们来过,核实了这家人确实没有狗证,但也没办法,因为到养狗那家去,保姆就是不给开门,他们最后就只有走了。
  唐娟:现在看来,问题的症结显然是执法力度问题,也就是说在养狗方面的行政执行力不够强。
  说实话,城管部门的责、权、利不够匹配,有些脱节,所以说这个体制是不完善的。另外,从城管部门本身来说,也未必会把管狗问题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来对待。您给他那么多任务,管理人的事情都忙不过来,哪儿还有精力去管狗?
  刘丽华:那我们现在有没有一些刚性的管理办法?
  蔡舒川:从管理的角度上来说,我们相关的规范、制度其实也建立了很多,也很完善。但是到了执法这个层面,我们就面临着对自然人执行难的问题。所谓执行难,一个是不好取证、不好控制;第二个是我们把所有的执法程序做完之后,最大的问题出现了,无法执行。我们给他作出了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他根本就不理睬、不履行。当然,也不是说法律没有赋予我们执行的权力,我们最终的办法就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蔡舒川:现在的问题就是,养犬的违法成本很低,但是执法成本却很高。
  刘丽华:有市民建议,能不能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提高管理费用和处罚额度,提高违法养犬的成本,这样会不会收到一些效果呢?
  蔡舒川:罚责加重并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办法。其实2006年之前的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的罚款也是很高的,可以罚5000元钱,但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执行难的问题。
  对行政处罚要有明确、细致、操作性强的规定
  明确责任 责权到位
  刘丽华:既然我们找到了执行难这个根源所在,那么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呢?
  唐娟:关键在于对行政处罚要有明确、细致、操作性强的规定,比如行政相对人不配合的话,强制执行者的权力有多大、责任有多大、执行的力度要多大,都应该十分明确。刚才说到有个别人粗暴抗法、拒不执行,其实这种事情放在国外很好处理,可以给予高额罚款,甚至可以短期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高翔:加强养狗管理,关键是对那些根本就不上牌的人怎么管。我觉得上牌登记非常重要。
  蓝筹:关键还是给狗上牌,不上牌就相当于一个黑户口一样。我觉得在这方面管理上,城管部门应该向交警部门学习。车都有车牌,一个车子没有牌怎么上路?狗也一样。有人不愿意上牌,实际就是想逃避责任。
  蔡舒川:现在打疫苗这一块应该解决得挺好,因为深圳长期以来,对犬只的疫苗都是免费的。我认为所有养犬的人都知道狂犬病的危害,所以他们也会主动为犬只打狂犬疫苗。
  刘丽华:有人养的狗管起来还好办一些,对那些没人养的流浪狗怎么办?现在我们的情况是,发现流浪狗,市民不知道找谁管,也不知道后续如何处理。
  蓝筹:首先要把它收留起来。第一步是发告示,告诉人们我捡了一只什么狗,也许他楼上的邻居说这就是我昨天晚上丢的,这不就美事一件吗?如果到了多少天之后,没有人来领这只狗,这个狗就是无主狗了,就应该想办法安置。怎么安置又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发现流浪狗,一打电话通报,马上就有某个机构或个人把它收起来。香港就有9家这种机构,包括官方的和非官方的。
  蔡舒川:我们现在每个区都有,要么自己建立了流浪犬收容场所,要么就是依托一些宠物医院做这些工作。
  刘丽华:现在很多狗的主人养狗没有意识到,养狗意味着很多的责任。我们看到国外有一些好的做法,比如对养狗人身份进行审核,确定你有没有条件、有没有能力养狗,不然是不会允许你养狗的。如果我们也能做到这一点,必然会大大加强对城市养狗的管理。
  让各种社会力量发挥积极作用
  邻里监督
  舆论引导
  蔡舒川:要真正解决深圳的狗患问题,必须实行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第一,政府要有独立的机构主导这个事;第二,要充分发挥大量社会组织的力量;第三,强化养犬人的文明自律意识。
  唐娟:我认为多元治理是比较好的办法,光依靠政府自身是管不过来的,需要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携手治理。我们应该有两条腿,一条是政府的力量,还有一条是民间的力量。政府肯定需要一个部门主管这个事,这个主管并不一定要亲历亲为,让很多的政府公务人员来管这些狗也没必要。而民间有些机构、力量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的。除了像蓝筹先生的“狗狗网”这样的非盈利组织,那些盈利组织的力量也应该重视。比如很多宠物店,也是应该尽社会责任的。这些民间的盈利和非盈利组织,他们和养狗者打交道,我认为要比城管执法人员和养狗者打交道容易得多。政府对这两方面的力量应该给予激励、扶持,甚至赋予他们某种职责,让他们在养狗管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高翔:应该充分发挥社区管理的作用,把养狗管理的任务布置到居委会,再由居委会布置到各个小区;要赋予物业公司一些权力和职责,让他们去挨家挨户摸底,弄清楚小区内到底有多少狗没有上牌、打疫苗。这样,我们的管理工作就会更有的放矢、更有效率。此外,媒体也应该多配合一些,加强文明养狗的宣传引导。
  蓝筹:提高养狗人的自身素质十分关键。就像刚才高女士说的那个养狗的邻居,不是很能约束自己的行为。我想他也不只是养狗的问题,他还可能在有红灯的时候闯红灯,在不让扔垃圾的公共场所乱扔垃圾,这就是人的素质问题。对这种人,我们应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如加强执法管理、营造舆论氛围、实行邻里监督等,对他进行有力约束,使他意识到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并做出改正。
  特别关注
  提高对犬只管理的效能
  城市养狗须有
  专门机构监管
  谈到城市养狗监管不力的问题,很多人把矛头指向城管部门。对此,作为城市养狗的主管方代表,蔡舒川坦承,目前养狗管理是一个难点,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遭遇很多无奈。他呼吁,政府要有独立的机构来管理养狗,以切实提高对犬只管理的效能。
  蔡舒川说,国内其他地方一般都把犬只管理工作纳入公安部门的职责范畴,而深圳是由城管部门来做。现在城管部门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从市城管局来说,其实这个工作就一个人在协调各个方面,到了区里最多也就是一个人管,大量的执法管理力量集中在基层,就是街道综合执法队,投放的执法力量无法满足要求。再加上犬只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执法人员既缺乏管狗的专业技能,也缺乏专业的器具,在管理上比较吃力。
  高翔提出,解决专业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完全可以像交警执法那样聘请一些协管人员、包括义工等来协助管理。
  蔡舒川回应说,协管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的资格,只能协助管理,遇到很多事情他处理不了。此外,相关的街道办事处和小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也不是执法人员,遇到违法的事情也无权处理。
  蔡舒川表示,我们呼吁要成立一个独立的机构专门做这个事情,要有专人去管,把人财物、责权利匹配好,才有可能把狗管住、管好。
  网民帖摘
  养宠物本来算不了什么只要不影响别人的生活就不会有人去干涉。但狗是畜生不知道什么是“文明做狗”,所以出现随地大小便的现象更为严重的是狗咬伤人的情况不断增多并带有传染狂犬病给别人的危险。期望通过加强执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人类是追求文明的狗的主人需承担怎么样的义务和责任应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落实到位。
  ——网友689
  我不反对养狗,但希望狗主人要讲公德。而且,政府也要维护绝大部分不爱养狗市民的利益,加大对养狗者的管理力度。如规定每户只能养一只;除年度交纳检疫费以外,每月还得交纳不菲的管理费。既然喜欢,就要付出代价。
  ——网友968
  深圳是个移民城市和文明城市,解决城市狗患的问题就要大力倡导文明养狗的行为,并提高依法治狗的力度。狗是人类的朋友,但在深圳这样的城市环境中,在高度密集和快速发展的城市空间里,大量狗的活动无论对狗还是对大众都是有害无益的。
  ——网友889
  用技术手段解决狗患问题:(1)狗外出时嘴上必须戴上嚼子,使其不能伤人。(2)狗外出时背后要装一个粪便收集器或者类似尿不湿的东西,既保护环境,也方便狗主人清理垃圾。城管人员只要发现犬只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就应集中收留,狗主人必须接受罚款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后才能领回。
  ——网友698
  其实动物也有自己生存的权利,我们只要管理好了,是可以与人和谐相处的。问题是,有些人抱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心理,喜欢的时候就叫宝宝,不喜欢了就丢到门外去,这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行为。还有就是那些卖宠物的人,应该对他们进行规范。控制了源头,事情就好办啦。
  ——网友896
  说起流浪狗,政府收取了那么多的养犬管理费,为何不给流浪狗的安置、处理研究出一个妥善的可行措施呢?就深圳市流浪狗驿站来说吧,几易地址也得不到有关方面的重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网友557
  我认为应该要学习日本的经验:严格的管理制度,苛刻的领养手续。领养者要严格填写领养表格,无固定收入、房间面积狭小、领养者道德品质不好等是不能领养宠物的。表格填好后,会有专门的人士到领养人家中实地考察,确定无误后,方可同意领养。
  ——网友868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12
DB+12 2013-02-12

不错~

渊栀

ZxID:9088765

等级: 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02-12 0
我也这么认为、
小鹿鹿晗

ZxID:19523067

等级: 贵宾
配偶:  桜楪°
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02-12 0
不错~
情人總分分合合

ZxID:19445947

等级: 一代君主
成王败寇,一念之差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02-12 0
还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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