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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高考失利,父母托关系找到一位“大学招生办老师”张某帮忙办“点招”。分三次送出23万后,小乔父母在某大学招生信息网上查到了女儿被录取的信息。开学前夕,小乔一家到学校报到才知上当。警方调查发现,张某为了骗取家长信任,雇“黑客”攻击高校招生信息网,篡改录取名单。包括小乔在内,共有4名考生被骗,涉案金额达百万元。
目前,参与此案的黑客已被南京玄武法院判刑。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另案处理。据悉,这是南京首起篡改网络信息进行招生诈骗的案件。
受骗,鬼迷心窍
高考失利,23万买“点招”名额
盱眙考生小乔去年参加高考,分数很是惨淡,按照正常程序连三本院校都没得上。为了让她进大学,她的父母着实下了一番工夫。分数线一出来,母亲刘女士就开始托人找关系。终于,通过在南京做教育培训中介的老乡杜某,找到了“南京A大学招生办”张某。张某说,他能帮小乔搞到A大学的“点招”名额,但要花点钱,大概20万。刘女士二话没说,当场就交了2万元定金。第二天又往张某的银行账户汇了6万元“活动费”。
一周后,张某告诉刘女士,分数确实比较低,A大学估计没戏了,但能上B大学,不过还得花15万。刘女士觉得B大学也蛮好的,立即答应了。但她留了个心眼,要求确定录取后再给这笔钱。张某表示录取肯定没问题,让她“放一百个心”。
2012年7月24日,张某通知刘女士,称她女儿被录取了,上学校网站就能查到。刘女士立即登录南京B大学的招生录取网站,在新生录取名单中,果然找到了女儿的名字和资料。随后,刘女士将网页截图,付了余下的15万元。
拿网页截图报到被拒才知上当
名字虽然挂在网上,可等了一个暑假都没收到录取通知书,刘女士心中惴惴不安,多次联系张某询问何时开学、何时报到。张某给了她“B大学招生办徐老师”的电话,后者解释说,“点招”的录取流程有点不一样,不需要通知书,到时候直接电话通知报到时间。听了这话,刘女士安心多了。
2012年8月28日是“徐老师”通知的报到时间。当天上午,刘女士带着女儿小乔兴冲冲地来到南京。刚进学校,“徐老师”就打来电话,说报到时间改成31日了。到了31日,又说改成9月2日。刘女士感觉不对劲,赶紧找校方,校方一查,新生录取名单里根本没有小乔。刘女士拿着打印出来的网页截图,不知所措。
从2012年8月下旬到9月上旬,南京B大学已经接待好几个“问题学生”。就在小乔报到前,一位姓王的考生也兴冲冲拿着网页截图过来报到,学校同样查不到他的录取信息。眼见此类学生越来越多,校方赶紧向玄武区孝陵卫派出所报案。
行骗,步步为营
第1步 高校里租房假扮招生老师
玄武警方调查发现,出现问题的4名学生,都是找“招生办老师”通过“点招”进来的,“点招”费用基本都在20万以上。他们并不知道,以张某为首的“招生办老师”其实都是冒牌货,这些不法分子为了骗钱,不惜雇黑客,篡改招生网,生成虚假的招生信息忽悠考生和家长。
考生家长能找到张某,都是由杜某牵线搭桥。杜某也在南京做教育中介,平时做一些代人招生业务,主要是帮民办机构招成教生和自考生,正规高校的“点招”,他根本搞不定。张某其实也没有高校关系,但他经常高调宣称自己路子很广,什么人都认识,南京好多高校的“点招”都能办到。
跟张某结识后,杜某便在老家宣称能办知名高校的“点招”。小乔的母亲刘女士就是杜某介绍给张某的第一个客户。
张某为了实施骗局,不仅在南京A大学租了一间办公室假扮该校招生办工作人员,还聘请了两位朋友扮演B大学的招生办老师和招生办主任。曾多次跟刘女士联系的“B大学招生办徐老师”就是张某请来的“演员”。
第2步 雇黑客入侵网站篡改名单
被骗的考生家长并非全无警惕心,他们都没有一次性给钱,而是提出确认录取后再付“大头”。怎么伪造录取信息呢?张某绞尽脑汁。
2012年7月底8月初,张某联系湖北省荆州市一位曾自称能修改网页的罗某,罗某通过网络找到河南黑客王某帮忙。王某因水平有限,又通过网络找到广西黑客宁某帮忙。最终,宁某采用注入网页木马的手段盗取了南京B大学招生网站的管理权限,先后将小乔等4名未被该校录取的考生信息添加到该网站的本科生录取名单中。
据这几人交代,张某本来是想侵入南京A大学的网站,但宁某试了半天发现不行,最后将南京各大高校试了个遍,选择了南京B大学。张某为此还编了一套话去骗家长,家长丝毫不觉得奇怪,对他们来说,只要孩子能进大学,A大学还是B大学根本无所谓。
在网上看到自家孩子名字后,家长们支付了余款。张某等人拿到钱后就潜逃。警方侦查显示,张某等人共骗了100多万。
事实上,宁某篡改的一位考生信息,不到一天就被高校技术人员给修正了。
案件进展
骗子候审,黑客获刑
去年9月中旬,张某等人一一落网,警方追回了部分赃款。日前,记者从南京玄武法院了解到,张某及其帮手利用招生实施诈骗,涉嫌诈骗罪,已被移送审查起诉,但还没进入审理阶段。
参与此案的黑客涉嫌另一罪名,单独予以起诉,现已审理终结。玄武法院认为,罗某、王某、宁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三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依法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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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种常见招生诈骗须警惕
1、混淆不同类型办学方式行骗。取得文凭,除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一些诈骗分子将不够分数线的考生骗到一些院校的远程网络教育班。事实上,这类招生只要注册就能入学,根本不需要这些诈骗分子所称的找领导、通关系。
2、借军校招地方生名义行骗。骗子假冒军事院校招生人员,声称能拿到军校“特招指标”,要家长支付指标费。其实军校与其他高校一样,除收取国家规定的费用外,不会收取考生和家长的任何费用。[/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