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DOTA2首测将近,犹记得初玩DOTA时的熊样,不知道,如今的DOTA2是否还能带给我当初的快乐。
不知道画面是否精致了,英雄是否换颜了,我最爱的冰女妹子,是否还是走的飘逸路线。
十年前,我上高一,最经常玩的游戏就是DOTA。
最经常做的事情,是每天中午及上晚自习之前和班主任打游击,以致学校周边网吧网管都能帮我盯梢,防止在玩的正high时分被班主任逮个正着。
那时玩游戏玩到一个痴迷,节假日统统混于网吧,除夕都和朋友约好,吃了团年饭便在网吧开黑跨年,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那时我玩屠夫玩的相当之菜,敌法闪到面前,都勾不到,实在令人汗颜。
某年除夕开黑,我千年不变的屠夫搭配朋友的菜鸟谜团上路推塔,遇上对面一个山丘。
原以为二挑一,first blood 我们拿定了,谁知道他慢慢磨血,终于升到六级,然后G、C、W,我和谜团逃跑不及,双双毙命于闪电之下。
技不如人,我认了,但是死时听到不远处洪亮的笑声,实在让我脆弱的心内伤不少,紧接着一句“这屠夫简直就是来送的!”顿时让我拍案而起。
记得当时,我言辞凿凿,大义凛然,说了句“玩的差怎么呢?高手不都是从菜鸟成长起来的?”之类的话。当场把那人震慑住,那人一脸委屈,说“我又没说你。”
但之后,我们都发现,他说的就是我,而他就是那个Double kill的山丘……
在那之后我们成了朋友,算是不打不相识,但每每聊起这场邂逅,我总是免不得被嘲笑。
如今大学毕业,工作几年,DOTA2也风生水起的要上线了,我和他却断了联系。
有的时候想想,或许这就是人生吧,总有人会在某段时间与你并行,也总有人会在某段时间离你而去,就像一场又一场的匹配局。
于是突发感慨,乱做小诗一首,谨以此献给我曾经的Dota。
《念奴娇 · 逗他怀古》
十年过隙,岁依旧,千古“逗他”人物。
首选英雄,人道是天灾黑夜屠夫。
肉钩穿空,腐烂拍案,肢解总弄丢。不堪往日,衬托多少高玩。
遥想开黑当年,地图全亮了,上路打塔。宙斯放大,谈笑间,已然sha人如麻!
故游重玩,多情应笑我,仍选胖子。物是人非,何处曾经山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