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者之我是宁天

社区服务
高级搜索
猴岛论坛奇闻&笑话阴阳者之我是宁天
发帖 回复
正序阅读 最近浏览的帖子最近浏览的版块
7个回复

阴阳者之我是宁天

楼层直达
半生回忆ゝ

ZxID:25638492

等级: 大元帅
    忘记一切吧。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5-13 0




我没有什么童年,村里的人都视我为祸害,对我敬而远之,从来都是远离我,我从记事起就是一个人,但是我并不觉得孤单,因为总有一群“特殊“的人在陪伴着我成长和游戏。也正是因为这一群“特殊”的人,才让我在村里没有了容身之地,于是我被赶出了村子,而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当时的我还只有六岁,不过在我幼稚的外表下却有着成年人一样的思维。
  我是在一个偏僻的叫做“名山村”的地方认识了我现在的师傅,他叫做“高凡天离”。
  师傅告诉我,我是一个阴阳人,前世的名字叫做东龙。拥有阴阳眼和其他一些可以和冥界人交谈沟通的能力,而师傅也不想浪费我的这个能力,更不想让我今生就这么毁掉,所以在我七岁生日的那天,师傅正式开始传授我一些特殊的技能,比如:可以自由穿梭在阴阳两界的能力,能够自如的使用自身天生的一些技能,并在我的右手处用虚灵之火灼出了一圈梵文手镯,当时我看不懂那是什么,但是它却屡次救了我的性命,如同一个百宝箱,可以时刻为我提供任何降鬼引路的道具。
  我常用的武器不多,一个是虚灵之火,在手中燃起一团青绿色的火焰,可以驱鬼引路,也可以照明,用处还是挺大的,一把大约1.5米的虚灵青木仓,和一把长两米有余的虚灵金木仓。这些道具全是虚化的,如同人们所说的鬼神一样,肉眼是看不到的,只有一些阳气过盛,或者开过阴阳眼的人才看得到,包括右手手腕处的这条梵文手镯。另外也正是因为这个手镯,从而让我认识了她,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
  她叫莹儿,和我相同的是她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名字,西凤。而不同的是,她没有我这些特殊的能力,但是却因为阳气过剩,阴差阳错的也拥有了看鬼的能力,不过她生活的很幸福,很平安,也很快乐。
  但是,我们前世今生都是注定在一起的,“东龙西凤”,呵呵。我知道,我不能没有她。所以师傅给了我一个小瓶子,说道:“当你见到西凤时,打开瓶盖,就可以了。瓶子里装的时另一条和你手上一样相生相克的梵文,它的主人正是西凤,当它感觉主人就在身边时会主动印在她的右手左手上的。”
  哦,对了,还没有介绍我的师傅吧。高凡天离,被人称为“天离前辈”的人,和“萧别离”应该属于同类人吧,不过“别离老前辈”走的是“黄泉引路人”的这条路,也是“黄泉引路人”的创始人。而我师傅“天离前辈”走的是“阴阳路”,也正是“阴阳者”的创始人。
  师傅应该算是个仙人了吧,但就是名字让我觉得有些相克,凡和天有些不配,平凡和天道本来就是两个性质,但是全部出现在了师傅身上却使师傅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不过严格来说,“别离老前辈”要比我师傅的名号响亮的多了,而能如何的就不怎么清楚了,因为实在没见过他俩打过。
  我和师傅的相遇并不是巧合。师傅说他是刻意在等我。那日,并不是师傅一人,还有一条狗,看起来像狼犬,十分凶猛,而它就是陪伴我走过了十多个年头的“冥怔”,而和“冥怔”有着同样级别的还有另一只狼犬,叫“玄怔”。




本帖de评分: 1 条评分 DB +15
DB+15 2013-05-13

ゎ.十秒包包,奇闻怪谈欢迎你ˇ

南鸢.

ZxID:9445910

等级: 元帅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3-05-16 0
谢谢分享
℡灬逝髯丶

ZxID:23558368

等级: 贵宾
 ◕。花开花落◕。    ◕。落地寂声◕。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3-05-16 0
   看的有点迷茫
野狼_

ZxID:1211167

等级: 大元帅
小散赚客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3-05-15 0
的确不吓人,东龙西凤
雨送黄昏花易落

ZxID:21735334

权限狗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3-05-15 0
不恐怖啊
一群傻逼还在为所谓的虚拟权限干着吃力不讨好的活
此称号不存在

ZxID:19048817

等级: 元帅
╔━━━━━━━━╗ ┃猴岛基友团丶新人┃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05-15 0
很不错的文章
guest.1

ZxID:20730551

等级: 禁止发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05-13 0
回 1楼( 十秒的記憶``) 的帖子
注意看公告哦 ,版主也要以身作则, 要用最好的心态来对待每一个会员
糖~也甜入心

ZxID:17494717

等级: 贵宾
  十秒的記憶``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05-13 0
很好的帖子
«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