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文字游戏,我这是就事论事,而且有理有据。 论坛里面根本就找不到哪一条说明我的行为是刷DB行为,也没有对此的惩罚条例。
你要说法我就说法,你不要把行政法跟民政法混为一谈,“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根本就是说明不了猴岛的立场,猴岛不属于国家任何行政机构,““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从何谈起”?
我既然没有触犯哪一条条款凭什么处罚我,你自己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想这样打发了事,我这不是跟你玩游戏。而是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最后一条是现在才说道猴岛禁止一切XXX行为,且不是正式的版规条文。既然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不写在版规上?“法无明文规定即为禁止“就是说明了你未说明就是允许了而不是禁止.你所谓的原则太没有说服力了,难道猴岛是靠你所谓的“原则”去管理猴岛论坛的一切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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