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存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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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存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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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的存在性(上帝的存在性)问题是指西方哲学和神学中对神(上帝,God)是否存在的疑问和探讨。西方社会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着有关神是否存在的辩论。数千年中,许多神学家、哲学家与科学家都曾尝试论证神的存在性。这些论证主要涉及到哲学上的本体论及认识论等领域。各种有关论证包括从形而上学出发的论证、从逻辑出发的论证、经验主义的论证以及主观性上的论证等等。直到现今,有关神是否存在的辩论仍未落幕。在哲学界、宗教界和大众文化中都可以看到相关的观点和讨论。

  “神”的定义

  在“神是否存在”的问题中,其主体“神”是最重要的概念。在经典神学中,“神”或“上帝”(God)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神是终极的(ultimate),第一(the first)、永恒(eternal)、全知(omniscient)全能(omnipotent)的。这里所说的“神”并不是人格化的。在开放神论(Open Theism)和过程神论(Process Theism)等理论中,神的定义有所不同。事实上,尽管经典神学中充满了对神的论述,但经典神学认为神是无法定义的。经典神学认为,神的属性包括了神的超越性,而超越性使得人类无法对神作出完全的定义。

  在西方社会或以外,“神”也有截然不同的含义。例如斯宾诺莎的哲学中,“神”即是所谓的“实体”,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存在。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斯宾诺莎的神是唯一的,拥有无限个属性,等同于自然或宇宙本身。多神论或泛神论中,“神”可以指任何被人相信其存在的超自然概念。

  在现代的基督教世界或伊斯兰世界等一神论宗教(亚伯拉罕诸教)流行的地方,“神”指的是唯一的终极的至高无上的人格化存在。在其他的一元论哲学或一神论的宗教教派的教义中,也有类似“神”的概念。例如印度教的不二论中,用“梵”来表示唯一、全部、仅有的真实。

  漠视主义

  哲学中,对“神的存在性”所持的态度有多种。认为“‘神是否存在’的问题本身没有意义”的观点被称为“漠视主义”。漠视主义的一种观点是,讨论神是否存在之前必须给“神”定下一个切合的定义。如果哲学和宗教无法对“神”的概念作出切合的定义,那么讨论神的存在性就是没有意义的。同样,如果“神”的定义是不可证伪的,那么就神学非认知主义的观点来说,“神是否存在”的问题也是无意义的。

  认识论

  认识论是哲学中的一个分支,研究人类认识的本质,即自我能否以及如何认识客观实在。古典西方哲学主要研究本体论。随着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的发展,欧洲人开始了对宗教和上帝的怀疑和反思。因而这一时期的哲学家们在构建自己的哲学的时候,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神的存在性,回答“神是否存在”的问题促使哲学家们反思“人如何认知神乃至一切客观实在”。这样,西方哲学迎来了认识论的转向,从研究客观实在的本质,转移到研究“人是否能够以及如何把握客观实在的本质”。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主要有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三种。

  神存在的论证

  中世纪后对神的存在的论证最早见于基督教神学。13世纪的哲学家、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首先提出了论证神存在的五种方法,被称为“圣托马斯五法”。圣托马斯是自然神学首批提倡者之一,是托马斯哲学学派的创始者。他的五种方法是用后验的方式论证神的存在。

  圣托马斯五法

  圣托马斯提出的五种方法是后验的方法,也就是说通过后天所得的经验来论证神的存在。

  不受动的动体论证:圣托马斯的第一个论证建立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论上。亚里士多德认为,运动是能动物的潜在的实现。圣托马斯首先注意到:现实中总有运动的物体,这可以被后天的经验证实。任一运动的物体必然是由另一个实现了潜在(即运动)的物体导致运动(推动)的。而这另一个运动的物体又必然是被另一个运动的物体推动的。然而这种关系不能推至无穷,因为必定有一个初始的推动者。这个初始的推动者不是由他者推动的,它也就是神。

  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运动”比通常表示物体位置移动的“运动”一词更为宽泛。

  第一因论证:第二个论证从事物的因果关系(亚里士多德的四因)出发。任一物都不会是它自己的效因(efficient cause),必然是另一物。这种关系不可能推至无穷,因为没有初始的效因,也就没有终极的效果(final effect),也就不会存在中间的效因(any intermediate efficient causes)。所以必定有一个初始的效因,也就是神。

  从偶然性出发的论证:第三个论证基于偶然性与必然性。很多事物不是必然存在的(其存在性不是在任何情况或时刻下都为真),而是偶然存在的(即在某些情况或时刻下不会存在)。但不可能所有的事物都是偶然存在的,否则总有一个情况或时刻下所有的事物都不存在,这样之后就无法让任何事物开始存在了。这是荒谬的。因此,必然有一个事物是在任何情况和时刻下都存在的。这个必然存在就是神。

  最高级的论证:第四个论证是基于万物的性质的级别。不同的事物之间,总有一物优于另一物的比较,所以可以给物体的优劣分出等级。而贵贱、真假等性质也是如此。任何性质都可以分出等级。等级制中必然有最高的一级。而最高级必然是导致其他等级的原因,就如火是热的最高级,所以是热的原因一样。因此,“完美”和“存在”的最高级必然也是导致一切完美和存在的原因,也就是神。

  目的因的论证:第五个论证基于亚里士多德四因中的目的因(final cause)。天空下雨是由于动植物需要成长,人生有眼睛是由于要看见外界,任何事物的运动都因为自身的目的。而有些事物的运动是没有智慧的,比如天空下雨、花草生长。但有目的的运动只能够是由于智慧而产生的。因此,必然有一个智慧引导着万物向它们的目的运动。这个智慧就是神。

  本体论的论证

  圣托马斯的论证是后验的,而先验的论证(指通过先天理性就能得到,不须借助后天对客观实在的认识的论证)则是由11世纪经院哲学家安瑟伦首先提出的本体论的论证。安瑟伦的论证如下:

1.神是能构想出来的最伟大的存在(greatest conceivable being)。
2.和只存在于构想中相比,在现实和构想中同时存在的存在更为伟大。如果神只存在于构想中,那么可以构想一个同时存在于构想与现实中的神,比只存在于构想中的神更伟大。
3.所以,神在构想中和在现实中都存在。

  这个论证被圣托马斯批评,因为圣托马斯认为神的超越性使得它不能被人类定义。德国哲学家康德对本体论论证提出了逻辑上的反驳。他认为安瑟伦混淆了“神”和“神的概念”,以及“存在”和“现实存在”。安瑟伦只证明了神的概念中应该包含神现实存在,但“神现实存在”的逻辑必然性,并不蕴含“神现实存在”的现实必然性。安瑟伦的证明只是同义反复。

  帕斯卡的赌注

  帕斯卡的赌注(英语:Pascal's Wager)是基督教辨惑学的哲学一部份,由17世纪的法国哲学家布莱兹·帕斯卡提出。帕斯卡假定所有人类对上帝存在或不存在下注。由于上帝可能确实存在,并假设这情况下信者和不信者会分别得无限的收益或损失,一个理性的人应该相信上帝存在。如果上帝实际上不存在,这样信者将只会有限的损失(一些乐趣,享受等)。

  帕斯卡赌注出现在《思想录》第233节,在历史上这个理论占据着重要地位,它创造了概率论的新领域,标志着决策论的正式发展,并影响了后来的存在主义、实用主义、唯意志论。

  神不存在的论证

  罗素的茶壶

  罗素的茶壶(英语:Russell's teapot)或称宇宙中的茶壶(英语:Cosmic Teapot),是由哲学家伯特兰·罗素塑造的一个类比概念,说明举证责任在于提出不可证伪的宣称的人,特别是在宗教的情况。罗素以之驳斥怀疑论在怀疑宗教主张的不可证伪性时具有举证责任的説法。罗素写道,如果他声称,有一个茶壶在地球和火星之间围绕太阳转,而他指望别人相信他的理由是他们不能证明这声明是错,这是荒谬的。罗素的茶壶至今仍然频繁出现在有关神是否存在的讨论中。

  原文

  在一篇成于1952年但从未发表的文章《神存在吗?》里,罗素写到:

  许多正统派基督教(英语:Orthodox Christianity)人士认为,应该由怀疑者来证伪那些受公认的教条,而不是由那些教条主义者来证实它们。这当然是错误的。如果我说,地球和火星之间有个瓷制茶壶以椭圆轨道绕太阳公转,只要我小心地补充说明这茶壶实在太小,即使用我们最强大的望远镜也找不到它,那么没有人可以证伪我的主张。但如果我要声明道,即然我的声明无法被推翻,那么向它提出怀疑对人类理性来说就是不可容忍的,我自然应当被看作在胡言乱语。但假设这茶壶的存在被古书所支持,并在每个星期日以神圣真理的形式教导给大衆,灌输到每个在校孩童的心智中,那怀疑茶壶存在的人会被当作反常的特征,怀疑者在启蒙时代会受精神科医师注意,在更早的时代中则会被视为异端而受审判。

  1958年,罗素阐述这个比喻作为自己支持无神论的一个原因:

  我应称自己为不可知论者;但实际上,我是无神论者。我不认为基督教中的神比奥林匹斯十二主神或瓦尔哈拉更可能存在。用另一个例证:没有人可以证明,在地球和火星之间没有一个以椭圆形轨道旋转的瓷制茶壶,但没人认为这充分可能在现实中存在。我觉得基督教的上帝一样不可能。



  分析

  英国化学家彼得·阿特金斯提出,罗素的茶壶的论点是,任何人都没有反证断言的责任,而根据奥卡姆剃刀,包含较少断言的简单理论(例如一个没有超自然存在的宇宙)应是讨论的基础,而不是较复杂的理论。他亦指出,这种说法不会受宗教欢迎,因为与科学证据不同,宗教证据被认为是通过个人经历的启示,不能传达或受客观验证。

  理查德·道金斯在他的著作《魔鬼的牧师(英语:A Devil's Chaplain)》(2003年)和《上帝错觉》(2006年)中用茶壶的比喻反对被他称为“不可知的调解”的知识绥靖政策,一个只容许哲学领域讨论宗教事务的论点。根据“不可知的调解”,由于科学没有办法证明一个神存在或不存在,因此它只是个人品味的问题,相信和不相信一个超自然的存在都应该得到同样的尊重和重视。道金斯提出罗素的茶壶作为一个反证法的论述:如果不可知论要求相信和不相信一个超自然存在都得到同样的尊重和重视,那么它也必须给予相信罗素的茶壶存在同等的尊重,因为茶壶和超自然存在同样无去由科学证明或否证。

  卡尔·萨根在其《魔鬼出没的世界》(1995年)一书引用罗素的茶壶讲述:“你不能推翻我的假设,不等于就能证明它是真的。”

  罗素茶壶的概念已被推展为更明确的宗教戏仿形式,如隐形粉红独角兽和飞行面条怪物。许多无神论者,包括理查德·道金斯,使用这些戏仿宗教作为罗素的茶壶的现代版本,指出证明上帝存在的举证责任在信徒身上,而不是无神论者。

  罪恶问题

  罪恶问题(Problem of evil)是宗教哲学和神学中如何使邪恶或苦难与全知全能全善的神和谐的问题,由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提出。罪恶问题又被称为邪恶问题、苦难问题或伊壁鸠鲁悖论(Epicurean Paradox)。试图解决这一难题的理论称为神义论。

  前提

  在分析罪恶问题前,一些概念必须加以明确定义,这是由于宗教信仰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神是谁或什么?
什么是恶?
什么是全能(全能悖论)(en:omnipotence)?
以及什么是全善(en:omnibenevolence)?

  表述

  伊壁鸠鲁的表述

如果是上帝想阻止“恶”而阻止不了,那么上帝就是无能的;
如果是上帝能阻止“恶”而不愿阻止,那么上帝就是坏的;
如果是上帝既不想阻止也阻止不了“恶”,那么上帝就是既无能又坏;
如果是上帝既想阻止又能阻止“恶”,那为什么我们的世界充满了“恶”呢?

  逻辑表述

1.神存在(前提)
2.神全能(前提,或者由“神”的定义得为真)
3.神全善(前提,或者由“神”的定义得为真)
4.所有全善的存在都反对任何的恶。(前提,或者由“全善”的定义得为真)
5.所有全善的存在如果可能会立即消灭任何的恶。(前提)
6.神反对任何的恶。(由3和4得出的结论)
7.神可以立即彻底的消灭恶。(由2得出的结论)
8.神会立即彻底的消灭恶。(由3、5和7得出的结论)
9.恶存在而且可能永远存在。(前提)
10.8和9矛盾,因此至少一个前提不成立:或者神不存在,或者神不全善全能,或者神有理由不立即这么做,再或者恶不存在。

  反面意见

  1710年,莱布尼茨提出神义学系统研究罪恶问题,解释为什么神允许恶存在同神的全善不矛盾。

  奥卡姆剃刀

  奥卡姆剃刀(Occam's Razor, Ockham's Razor),又称“奥坎的剃刀”,是由14世纪逻辑学家、圣方济各会修士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cam,约1285年至1349年)提出。奥卡姆(Ockham)位于英格兰的萨里郡。他在《箴言书注》2卷15题说“切勿浪费较多东西,去做‘用较少的东西,同样可以做好的事情’。”

    奥卡姆剃刀原理可以归结为:若无必要,勿增实体。作为著名的唯名论者,奥卡姆以此反对实在论,认为没有必要在个别事物之外设立普遍的实体,因为这些实体既无逻辑自明性,又缺乏经验证据。这一观点促进了经验科学摆脱神学的束缚,并为后来的逻辑经验主义,特别是外延论者所重视。

  今天,奥卡姆剃刀常用于两种假说的取舍上:如果对于同一现象有两种不同的假说,我们应该采取比较简单的那一种。

  全能悖论

  全能悖论是一组关于“全能”概念在语义学上的悖论,它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一个全能的个体在逻辑上是否成立?

  二,“全能”这个用语的含义到底是什么?该悖论的内容是:如果任一个体是“全能”的话,那么他就一定能够制订出一个他不能履行的工作,如此他就不会是全能的;反之,若一个“全能”的个体不能够制订出一个他不能履行的工作,如此他也不会是全能的。因此,无论他能否制订这项工作,他也不会是全能的。

  当代,关于该悖论的一个通俗版本是:“一个全能的个体能够创造一块连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吗?”这个问题是难以回答的。那个体要么能够创造一块他自己搬不动的石头,要么就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如果他能创造这样的一块石头,那么他就会搬不动这块石头,那么他就必然不是全能的;如果他不能造这样的一块石头,那他本身就已经不是全能的了。

  另有一个经典悖论与此也有相似之处,即不可抗拒的力量悖论:“如果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遇到了一个无法撼动的物体会怎么样”?即“矛盾”,“全能之矛与全能之盾能否共存”?对该问题的两难回答是:如果世间真有这样一种力量,那么世上就不可能有无法撼动的物体;如果世间真有一个无法撼动的物体,那么世上就不会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如果承认这个两个回答中的任何一种,就势必承认不可能存在全能的个体,因此无解。全能悖论也有许多相关的引申,如全能者是否能“化圆为方”等许多可能无解或未解的问题。

  “全能”一词的含义

  英国哲学家彼得·积奇将该悖论中的“全能”概念作出了分类:

  1."Y完全全能"表示Y完全可以做任何事。在这种意义下,Y可以做任何可以用语言表述的事物,甚至自相矛盾的事物(即Y可以同时处于X及X')。也就是说,Y的能力不受人类有限的思想和知识限制。笛卡尔关于上帝的论述中支持的就是这个概念。从神学上看,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上帝真正置于人类有限的知识和逻辑之上,坏处则是这种概念会使得上帝的诺言变得不可相信。在这种意义上,全能悖论确实是一个悖论,不过在这种意义上也等于承认了这样的悖论有可能存在。

  2."Y全能"表示只要X在逻辑上可能,Y就有能力做X这件事。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看法中持有的就是这种观点。这种意义上的全能,可以解决古典理论中关于全能的悖论,但是对于近代全能悖论是无能为力的。例如X是“制造一个连制造者都搬不动的东西”,正如哲学家麦罗德指出的,这在逻辑上是完全可能的:一个人完全可以有建造一艘他自己都搬不动的船的能力。很难想象为什么一个凡人可以很容易克服的逻辑壁垒,一个全能的神却做不到。由此看来,如果说某个神是这种意义上的全能,那么这个神就难以称其为神。

  3."Y全能"表示只要“Y可以做X”这个论述在逻辑上可能,Y就有能力做X这件事。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是,所谓的“这个论述逻辑上可能”必须符合对Y而言(满足Y的性质),且与从其他事物的角度上看这种逻辑可能或不可能无关。纵观托马斯·阿奎那的著作,有的时候他持的似乎又是这个观点。在这种意义上,麦罗德指出全能悖论已经不存在,因为“上帝制造一块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这个行为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不过,这种意义上的全能却引起道德上的麻烦。比如这类悖论:“上帝能撒谎吗?”或者“上帝能够知道他还没有发现那些事物吗?”

  4."Y全能"表示只要“Y可以做X”在逻辑上可能(经由以其他事物的角度判断),那么Y就可以做X。例如,这种意义否定了Y可以改变历史的能力。此外,积奇也指出,这种意义同样使得上帝的诺言变得不可靠。

  5."Y大能"表示Y不仅比任何其他的事物更有能力,并且任何事物在能力上都是不可能赶超Y的。虽然这个意义也能消除全能悖论,但是这样上帝显然也就不是全能的了。从意大利哲学家安瑟伦的作品中看,他似乎在指出,正是因为上帝“大能”而非“全能”,才使得上帝看起来更加“全能”。

  圣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写到:“(上帝)全能意味着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这里奥古斯丁所说的全能指的是,如果Y想做X,那么Y就一定能并且会去做X。

  此外还有意见认为,“全能”有偶发全能和本质全能的区别。本质全能指一个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从根本上就是全能的,而偶发全能指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只能在某个时候是全能的,此后又变回非全能的状态。对全能悖论中的“全能”到底是“偶发全能”和“本质全能”的不同理解,将引起讨论方式上的重大差异。

  一些哲学家坚信上帝是完全全能的,例如笛卡尔在他的《第一哲学沉思录》中就强调了这个观点。同时,也有一些哲学家认为把神或者其他超自然事物看做要么全能,要么不全能这种想法根本就是不正确的,因为人类理解的全能本身就分为多个层次上的全能。近代对全能悖论的研究,还注意到了语言对于全能概念表述的内在限制。如果人类的语言不能正确的表达全能的概念,那么人类在哲学上甚至有可能不能理解全能这一概念。

  对悖论的回应

  常见的回应

  哲学家科安认为这个悖论最重要的内容是告诉我们上帝不可能是全能的。

  对于全能悖论的一种通俗回答是,既然已经规定了上帝全能,那么“搬不动”一词就没有逻辑上的含义,那么悖论也就无效了。

  英国作家及护教家C·S·刘易斯则认为,对于研究像全能这样的概念,再去讨论一个“很重,重到连上帝都搬不动的石头”是没有意义的,就好像讨论一个“方形的圆”一样。所以说问“上帝能不能创造一块连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就像问“上帝能不能画一个方形的圆”一样,是没有意义的。

  让上帝去创造一个自己搬不动的石头意味着要让上帝同时创造一种能力和一种无能:创造石头的能力和不具备举起它的能力。这个悖论从根本上指出上帝将不再全能,因为他有不能做的事,但同时全能的定义就是没有不能做的事。(即在论证不是全能的同时,默认了上帝不是全能的)

  另外一个观点是,如果上帝是全能的,那么他就必定能够暂时去除自己全能的能力。那么他就可以先取消自己的搬很重的重物的能力,造一块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然后再恢复自己的全能,去搬这个石头。这种观点承认了上帝有创造一个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的能力,但是石头搬不动这件事情却是他自己限定的,因此只要他不去让自己搬不动任何石头,他就还是全能。

  我们另外可以假设,上帝全能正是因为上帝有克服各种自身“不能”的能力。如果这样理解,那么上帝确实可以造出一块很重的石头,是他暂时不能搬动的。但是他将立即获得能够搬动这块石头的能力,因此上帝似乎仍是全能的。但是这种假设的问题在于,如果上帝是这种意义上的全能,那么他就必须不断地增强自己的能力,那么他就永远不是全能的,因为他一直都在趋近于全能。

  另一神学解释为,上帝能造出一块石头且祂有能力决定是否要搬它,若是不搬即为全能者所不能搬的石头广义为全能者搬不动的石头。

  1955年,澳大利亚哲学家马茨凯在哲学期刊《心灵》(Mind)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试图用区分第一类全能(无限的能力)和第二类全能(无限的能力来决定做什么而不做什么,获得什么而不获得什么)来解决全能悖论。他认为,如果一个全能的神同时是第一类全能和第二类全能的话,那么他就迟早会需要限制他自己的能力,从而变得不再全能。该文章发表以后引起的一些争论,矛头指向是否应该使用正式逻辑来理解全能悖论,从而规避悖论的本质。

  另外一种对全能悖论的回答是,全能需要被准确的定义,而不是简单地理解为“完全全能”。只要规定了全能不包括逻辑上不可能的行为和事,那么全能悖论就不再存在。近代哲学对于支持这种观念的论据主要来自麦罗德。麦罗德基本和C·S·刘易斯是一致的,他认为问上帝能不能创造一块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就像问上帝能不能画一个方形的圆一样,是没有意义的。

  偶发全能和本质全能

  如果将全能理解为偶发全能,那么上帝就可以在某一段时间里使自己暂时不全能,那么能否创造他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就不成其为悖论了。但是偶发全能的理解,却让人怀疑这种全能能否算是全能,或者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大能”而已。不过,主动放弃全能的能力却正是基督教与救主降临和耶稣神性有关论断中的核心内容。

  如果一个个体是本质全能,那他就能够解开这个悖论。(只要我们能接受全能并不一定为绝对全能) 该全能者为本质全能,因此他并不能变得非全能。更进一步的讲,该全能者不能做违反逻辑的事。创造一块全能者都搬不动的石头是不可能的。而全能者不能创造这石头,但还是能保有其全能。这解说并无违反定义2, 只要我们知道该全能者是本质全能而非偶发全能。不过,对非全能者而论,减少自身的能力是有可能的,因此会出现一个矛盾的状况是非全能者能做一些事情,但一个本质全能者不能做。

  这是奥古斯汀的理论的基础,在他的上帝之城中:

  “For He is called omnipotent on account of His doing what He wills, not on account of His suffering what He wills not; for if that should befall Him, He would by no means be omnipotent. Wherefore, He cannot do some things for the very reason that He is omnipotent.”

  (他被称为全能是因为他能做他想做的事,并不是因为他会有并不想做的事;而如果做那事会对他产生伤害并堕落,他就不会被称为全能。因此,他不能做一些事的原因正正就是因为他为全能。)

  因此奥古斯汀以此为理据指上帝不能做任何东西或事情来令上帝并非上帝。

  部份哲学家,包括笛卡儿认为如果全能的定义是指全能者可以做逻辑上不合理的事的话,这矛盾就能被解决。在这状况下,该全能者可以创造一块他举不起的石头,但亦都能不管三七廿一的把该石块举起来。在假设上,这样的存在亦能令2+2=5变成数学上可能,或是创造一个正方的三角形。这种解决矛盾的方式,因为定义本身的逻辑一致性,而有其问题。矛盾可能有被解决,不过其牺牲了一致性而让逻辑变成次协调性逻辑。如果以双面真理说或其他逻辑超理方式来谈,则这可能看来并非一个问题。

  语义学与全能悖论

  一般理解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在他的《逻辑哲学论》中想表达的意思是,我们的语言是没有能力表述像“全能”这样的概念的。在《逻辑哲学论》的第六章第四节以前,维特根斯坦一直都在逻辑实证主义的范畴内讨论问题。但是从第六章第四节开始,维特根斯坦提出,对于我们远离我们日常经验的事物,例如人种这个概念,还有其他几类先验的概念,像死后、上帝等等,是我们有限的语言所不能描述的。因此受语言所限,在这些领域里转圈,是得不到有效答案的。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使“全能悖论”变成了一个语义学问题。根据他的著作《逻辑哲学论丛》(Tractatus),试图建立这类全能悖论的努力是徒劳的,因为人类没有对全能的日常经验,甚至一个经验是否与“全能”相关都无法判断,那么人类创造出来的有限的语言又怎么能够描述“全能”呢?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丛》说:“如果我们说不出来,就最好保持沉默。”维特根斯坦对于“全能悖论”的论述对20世纪以来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有很大影响,英国哲学家黛维·菲利普就是一例。

  有趣的是,维特根斯坦晚年的著作似乎是和《逻辑哲学论丛》中的观点是矛盾的。这些观点反而成了后人用于反驳“全能悖论”是语义学问题的指南。

  “全能悖论”的其他变体

  早在公元6世纪时,伪狄奥尼修斯就指出了“全能悖论”和《使徒行传》中记载的圣保罗和魔法师Elmyas的辩论(Acts 13:8)有相似之处,只不过《使徒行传》中,他们之间辩论的问题是上帝是否能够“否定自己”。11世纪时,安瑟伦又提出,即使上帝做不到某些事情,他仍然可以是全能的。

  托马斯·阿奎那对于全能悖论提出过一个更深刻的问题,即“上帝能否创造一个内角和不是180°的三角形。”他在《哲学大全》中说:

  “因为逻辑、几何、代数中的一些定律是仅仅是从基于最根本的自然规律建立的公式化原则中导出的,所以上帝是无法做违反这些定律的事情的。例如,他不能创造一类不是物种的动物,也不能画一条通过圆心但是不等分圆的直线,更不能画一个内角和不等于两直角之和的三角形。”

  拉丁文原文:

  “Cum principia quarundam scientiarum, ut logicae, geometriae et arithmeticae, sumantur ex solis principiis formalibus rerum, ex quibus essentia rei dependet, sequitur quod contraria horum principiorum Deus facere non possit: sicut quod genus non sit praedicabile de specie; vel quod lineae ductae a centro ad circumferentiam non sint aequales; aut quod triangulus rectilineus non habeat tres angulos aequales duobus rectis.”

  虽然说非欧几何中一个三角形的内角和可以不等于180°,但是这并不能解决阿奎那给出的悖论。例如,在椭圆几何中,我们仍然可以问,“上帝在椭圆几何的世界里能画一个内角和小于或等于180°的三角形吗?”核心问题在于,上帝是否能够在一个体系中,却同时超越这个体系的基本规律。

  全能悖论同时也是政治学中的一个问题。例如在议会主权的探讨中,如果规定某个机构拥有全能的法律权利,那么该机构就无法约束自己;如果要求某个机构能够约束自己,那么它就无法拥有全能的法律权利。因此,似乎是要么只能设立一种政府机构,虽然缺乏自我约束,但是却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始终有调整法律以适应现实的能力;要么只能保证政府机构的自我约束,但是这样法律就不能根据现实灵活调整。

  从某种意义上说,全能悖论的经典表述,“上帝是否能够创造一块连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是建立在亚里士多德世界观之上的。如果考虑地球轨道和地球相对于太阳的公转,那么完全可以说,这个石头自创造之时起就已经是被搬起来了的,因为物理学理论指出“搬起”,即移动某个物体取决于这个物体被赋予的加速度。当然这么理解就跟全能悖论无关了,因为全能悖论讨论的是上帝的全能问题。只要增加一个条件(上帝有一天创造了一个符合亚里士多德世界观的宇宙),全能悖论就就继续有效。

  在伊森艾伦的理据中讲述原罪、自然神话及一些其他经典启示时,于第三章第四节中他记述全能本身并不能让动物生命脱离死亡,因为改变和死亡都是该种生命被给予的定义。他论述一个不能没有其他,就像没有相对数量的山峰就没有山谷,或是我亦不能同时存在和不存在。("the one cannot be without the other, any more than there could be a compact number of mountains without valleys, or that I could exist and not exist at the same time, or that God should effect any other contradiction in nature.")他被朋友称为自然神论者,艾伦接纳一个神圣的存在,不过在理据全书中,他亦争论个神圣的存在一定会被逻辑所限制。

  笛卡尔在《哲学原理》中用全能悖论驳斥了早期原子论。他指出,所谓存在“既不可见又不可分割”的原子的论述与“上帝存在”是矛盾的。上帝怎么可能会创造出一种连他自己都不能分割的微粒呢?当然在核物理中,核反应是可以分割和组合原子的,只是近代的原子概念早已不是原子论中那种“既不可见又不可分割”的微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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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有神的存在了吗
糖~也甜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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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贵宾
  十秒的記憶``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07-01 0
真的假的
此称号不存在

ZxID:19048817

等级: 元帅
╔━━━━━━━━╗ ┃猴岛基友团丶新人┃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07-01 0
我擦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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