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Q 号码 」QQ号码版块最新版规 发帖即视为已阅【2013.07.14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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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Q 号码 」QQ号码版块最新版规 发帖即视为已阅【2013.07.14更新】

楼层直达
半夏情浅。丶

ZxID:22418136

等级: 元老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7-14 0
— 本帖被 我还在逞强 执行压帖操作(2014-02-06) —

Q Q 号码版块版规


为了使版区整洁而有条理,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平等互动的交流环境,

为了以更好、更便捷的方式给大家带来更多的便利,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主题内容如下规定:


一、标题:


1.标题需简洁(除版块公告、活动外一律不得包含任何特殊符号);


2.标题要以内容为准,不得胡乱编造,严重的将会严肃处置;


3.标题禁止反损害国家利益,侮辱带攻击性质以及恶意诽谤他人名义,发现的一律封ID处理;


4.标题不得出现任何交易的迹象;





二、内容:


1.本版块只限QQ号码交流,免费送QQ号码,禁止任何交易相关QQ互换求QQ盗QQ相关内容 ;


2.送QQ号码密码正确率必须达%80以上,信封必须达%50以上,违规版主有权进行锁帖删除扣DB处理;


3.帖子内容不可变相宣传,如群号、外链、其他网站论坛,即使送QQ号密码中附带宣传广告、附件内带有外链宣传广告等,一经发现不提醒直接做出下一步处理,屡教不改严肃处理;


4.凡发现帖子内容有辱骂性质的,一律删帖处理,恶意违反禁言1-3天;


5.请勿发布色情,反损害国家利益,侮辱诽谤带攻击性质以及恶意评价他人的主题内容,发现的一律删除主题;


6.对于举办活动送奖励帖子,提前联系在线版主,经版主允许后方可使用“板块活动”分类以及加亮提前,私自发布板块活动者将锁帖并删帖处理,除大型活动外,任何主题回复不得超过三次


7.禁止在帖内发布与版块无关的内容,注意发帖质量分享心情也要与本版块相关的内容以及带图防水。


8.禁止查老密(帮查可以)以及代申诉QQ等,违规锁帖或删帖处理。


9.送Q请把号码直接公布(可隐藏3位以内的数字),密码则采取直接公布或者站内方式,除版主认证的大型活动外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下QQ(包括让别人留QQ)让别人联系领取,违反则视为“变相广告”锁帖或删帖处理。

10.晒图的时候禁止QQ签名含有广告

11.发布小型虚假活动者禁言七天,并取消该会员发布活动帖资格十五天;发布大型虚假活动者禁言三十天,并永久取消发布活动帖资格,累计发布虚假活动无论大小两次以后者永禁言处理。(当会员发现虚假活动帖时请点击主题右上角的“举报”按钮,版主核查后将做出相应处理,举报者将得到视情况相应的奖励并承诺保守举报者信息






回复由如下规定:

请大家礼貌看贴文明回贴,尊重主题作者,任何会员都应尊重发帖者的心血。


1.禁止回复纯表情数字无意义回复,严重违规者禁言3天处理;


2.禁止回复内出现广告,外链以及附件,发现删除加扣除DB,严重禁言处理;


3.禁止帖子内出现对骂等情况,有纠纷去站务举报请勿发泄在板块内;


4.禁止挖坟1个月以上的帖子(所谓的挖坟就是指沉下去的帖子)违者扣除DB或禁言3天处理。





奖励由如下规定:


1.分享相关教程、辅助,带杀毒连接以及详细介绍截图,除DB奖励外还可点亮帖子;


2.对于及时解答他人所提问题的会员可奖励DB(此分可作为申请热会的助人连接);


3.送Q奖励(注:密码必须保证百分百正确):欢迎大家多多分享新号、安号、信封等,在职管理可根据帖子受欢迎度与Q号实际情况给予DB奖励,无上限(版主加分送Q帖可申请板块勋章)。 其他视情况而定;


4.心情帖,在职管理可根据帖子优秀与否给予1~10DB





对以上不符合的我们会严格处理,让QQ号码专区更为有秩序的发展,请各位猴子相互监督,

如有发现违反版规请与版主联系,感谢各位会员对本版块的支持,

如果各位会员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可以直接联系本版版主,本版规会不定时的作出适当的修改,

请广大会员及时关注更改后的版规,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QQ号码管理团队
2013年7月14日

[ 此帖被   诱宵美九在2013-09-28 12:2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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