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两岁的女儿哭闹不睡觉,父亲高某一气之下踢了女儿一脚,不料孩子的头部撞在门框上。尽管高某紧急将孩子送往医院,但在救治10天后,孩子仍然不治身亡。记者昨天从法院获悉,高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35岁的高某家住大兴区亦庄镇,今年1月8日晚8时许,因女儿豆豆一直哭闹着不睡觉,十分烦躁的高某一气之下踢了女儿屁股一脚。年仅两岁的孩子没站稳,头部重重地撞在门框上。孩子当时倒地不醒,高某见状,赶紧把女儿送往附近的同仁医院进行抢救。
当晚负责救治的同仁医院的医生在得知事发经过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随即赶到医院了解具体情况。由于女孩一直在进行抢救,生死未卜,加之抢救过程中需要直系亲属的陪同,民警并未对高某采取强制措施。
[color=#ff0000][b][backcolor=#ffff00]壮哉我大天朝,杀死人被判一年。要是我把庭长的老妈杀了,是不是也判一年,求解释![/backcolor][/b][/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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