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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size=4]微博用户信用低于60分所发内容不能被转发[/size][/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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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洪水用印尼水灾图片冒充;以香港电视剧剧照冒充京温事件死者……今后微博用户发布不实谣言将被扣除信用积分。目前已经有20万人被扣分。
上午,记者从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建设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新浪微博公约社区委员会全面升级,委员会处理时间缩短至24+3小时,处理效率提高60%。目前现有委员会成员14000名,今年年底扩大至10万人。
据悉,举报用户必须具备真实用户身份。未来新浪微博将重点构建信用积分规则体系,对单次偶发侵权行为予以制止,对持续侵权的账号予以隔离。
其中,用户信用低于75分的,将失去出现在任何推荐位的机会;低于60分的,将不能再增加粉丝,所发内容不能被转发;低于40分的,所发的全部微博将只出现在个人的页面,而不会出现在公共领域;被扣至零分的,账号将被冻结。
附:《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浪微博社区秩序,更好的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以下统称“站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浪微博用户在本平台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本平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注册协议,配合司法机关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
站方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及执行。
第二章基本原则
本规定通过以下基本原则,保障执行过程中的公正与透明: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浪微博所有用户。
第五条
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通过新浪微博提供的“举报”功能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包括:个人认证用户、机构认证用户、微博达人、绑定手机或其他完成身份验证的用户。
第六条
站方对用户举报的受理条件公开透明。
第七条
对于可明显识别的违规行为,由站方直接处理;其他违规行为,由社区委员会判定后处理。站方服从社区委员会的判定结果。
第八条
违规的判定、处理公开透明。用户可查阅除危害信息外任何违规的处理过程(自受理之后到完成处理)。查询范围包括已完成处理的和正在处理的。
第三章社区委员会
第九条
社区委员会由公开招募的微博用户构成。
第十条
社区委员会分为两类:判定用户纠纷的普通委员会,判定不实信息和复审举报的专家委员会。
第十一条
普通委员会成员总数量为5000名至10000名,专家委员会成员总数量为1000名至1500名。
第十二条
在涉嫌违规行为的判定中,社区委员会在时限内以多数决的方式,形成判定结果,站方据此完成处理。
第十三条
社区委员会报名及审核条件:
(一) 普通委员会通过公开招募产生,专家委员会由普通委员会晋升产生。
(二) 已获得新浪微博白银达人称号或个人认证或机构认证;
(三) 年龄大于18周岁;
(四) 最近30天通过电脑登录微博的天数大于15天;
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机制详见《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制度(试行)》。
第四章违规行为界定
第十四条
发布危害信息。危害信息主要包括:
(一)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简称“敏感信息”),主要表现为: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宣扬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 垃圾广告,包括垃圾信息和恶意行为,主要表现为:
1. 从事买卖粉丝及相关业务;
2. 从事刷评论、刷转发、刷投票、刷有奖活动业务;
3. 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对他人页面大量发送广告信息;
4. 虚假中奖信息;
5. 机器抓取发送的无意义内容、重复内容;
6. 利用系统漏洞干扰微博正常秩序的行为。如:盗用他人账号、强制他人关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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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帖被釉鸢在2013-09-01 11:2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