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超市销售印有“喜羊羊”等卡通形象的商品,已构成侵权;但其是通过正常渠道从供货商处拿货并销售,对原告公司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卖场内出售印有“喜羊羊”、“灰太狼”卡通形象的童装,汉口一家超市被该动画片著作权人告上法庭。记者昨悉,该超市被武汉市中院判定为侵权,并要求其停止销售侵犯原告著作权的童装服饰。
今年年初,位于汉口一家超市被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的著作权人告上法庭,原因是该超市出售的多种童装上都印有“喜羊羊”、“美羊羊”等卡通形象,而此举并未取得著作权人原创动力公司许可。为此,原告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5万元,并要求该超市立即销毁侵权产品。
开庭时,被告超市辩称,此批服装并不是由他们生产,超市仅负责销售,故赔偿责任应归供货方。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超市销售印有“喜羊羊”等卡通形象的商品,已构成侵权;但其是通过正常渠道从供货商处拿货并销售,对原告公司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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