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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崇拜,她是不会爱上他的,但崇拜到了痴迷,一切一切都不管不顾,我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爱吧。所以你会看到很多女人,抛给整片森林一个冷眼,却死心塌地地吊在一棵树上,所谓爱情,也许都是同一个故事:
下班了,一路踢踏着雨水去取邮件,被一人暖烘烘的唤住了,那人神采奕奕地大步跑到我跟前,满脸的兴奋在寒风中跳跃,他说好不容易逮着消失许久的我,要跟我分享要事。
“特大一件事,”他呼出的热气跟表情一块燃烧着,
“上周我们组外出活动,吃了饭,然后一块去KTV,你懂的。”
“你女朋友暴露啦?”
“不是,是我暴露了!!!”
“你?”
“我唱歌,一时没忍住,就唱了越剧,然后全场就轰动了!”
这话让他彻底燃烧起来,被北风一吹把我也给点着了。
我知道,这秘密不大,在许多人看来顶多是颗芝麻豆,但在他心中却不一样。
浙江人唱越剧,大家是知道的,有人说,越剧是女人唱的戏,因为少见男子登台。但事实上,艺术从不分性别,我这位朋友便是位忠实票友,尹袁王徐,各种派系张口就能来,能将我这位十万八千里外的异乡人教得有模有样,也可见其研究的透彻了。但他说了,旁人眼中,男人与女人唱越剧是很不同的,这就好比BB霜,无论为何,男人一抹,就得迎接异样目光,于是,不论我如何规劝怂恿,这位实打实的高手,还是选择了“潜伏”。
而今他竟然“亮剑”了,且亮的干脆利落,坦坦荡荡,真叫苦等了两年的小徒弟拍手称快。
“嘿,女朋友的功劳不小吧?”我挑眉递过去一句。
他点头如捣蒜,眉里眼里全是幸福,“她知道,而且觉得这个爱好很好,那我还管什么呢!”
“所以你越来越进步了,”
“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崇拜他的女人。”我们异口同声。
婚姻,或者说爱情,我想都是建立在女人对男人的崇拜上的。
昨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开着女友宾利跑车参加国考的考生,奋战5年锲而不舍,只因丈母娘一个斩钉截铁的要求。隔壁刚订婚的男同事啧啧个不停:“摊上这么个丈母娘,这日子能过嘛,再好的女儿,咱也不要了。”女同事们听罢哈哈大笑,自尊于人之精贵,大概男人比女人体会得更深一些吧!
再来说我这师傅,一口英语令老外称赞,多才多艺不说,连干家务都是一把好手,算得上是精英;可从丈母娘的角度看来,没房没车也就算了,唯一的财产是一份两袖清风的工作,可谓标准的屌丝。作为一枚精英屌丝,寻爱之路有点坎坷,但皇天不负苦心人,众里寻她千百度,终于觅得有缘人,那姑娘我只见过相片一眼,便觉得错不了。
她算不上漂亮,但感觉亲切踏实,一定是个依人小鸟儿;
他算不上很帅,但自那开始,便一天天抖擞出一身光芒四射的精气神了。
他说:“我没房没车,只有三万存款。”
她说:“没关系,我们省点用。”
他说:“但我喜欢我的工作,我会努力,也会一心对你。”
她说:“那就够了。”
每天他夜晚回家,给她电话,她接起,暖呼呼说完情话,各自休息;
周末他们相会,她陪他逛街,安静地坐在一旁给他夸赞,不吵不闹不矫情。
她到他家,看见满屋子脏衣服脏袜子,不声不响洗完晾好然后离开;
她生日,他买了蛋糕鲜花,请了假去她学校,给了她一个意外的拥抱。
我说:“你就偷着乐吧,街上美女一卡车,比不上你家这一个,金山银山易得,真心人最难求啊,以我犀利的女性视角全方位剖析,这是真爱,被你小子撞上了。”
他嘿嘿傻乐,他懂得,他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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