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硝烟再起。可是,3Q大战到底是什么,360为何要大战QQ,可能还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午饭君就曾亲耳听到一路人疑惑地问:“一个卖运动鞋的和一个卖汽车的打哪门子官司啊?”,今天午饭君就带大家一起回顾下这个事。
26日,也就是今天,奇虎(360)诉腾讯(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将在最高法院开审,这场“中国互联网史上的大战”最终结果如何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专家及业内人士认为,这起网企纷争的背后,折射出互联网竞争规则的不健全,未来的良性发展需要公平竞争,更要文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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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开庭公告称:“本院定于2013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这起被称为“3Q大战”的纠纷案也是反垄断法出台六年以 来,最高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
目前我们已经获知,此次腾讯的委托*****人名叫……叫……杨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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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锯战回放
追根溯源,“3Q大战”是一款软件引发的拉锯战。
2010年10月29日 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直接剑指QQ,要对其实施包括清垃圾和去广告在内的系列“净身”动作。
2011年4月 腾讯公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判令奇虎公司赔偿40万元。
2011年8月 腾讯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称奇虎360的“扣扣保镖”是打着保护用户利益的旗号,污蔑、破坏和篡改腾讯QQ软件的功能,并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 除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户广告,而将其产品和服务嵌入QQ软件界面,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
2013年3月28日 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5亿元,广东高院一审判决,腾讯不构成垄断,奇虎承担诉讼费79万元。这是国内首个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行为作出认定的判决。
2013年4月25日 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索赔1.25亿元,广东高院一审判决,奇虎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500万元。宣判结束后,奇虎公开发布声明,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遗憾,公司决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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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讯 11月26日上午消息,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于今日上午九点在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在听取双方上诉和答辩意见后,将360和腾讯的争议归纳为五个方面,共计22个具体问题。
由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所涉问题比较复杂,为保证庭审高效顺利进行,法庭在11月19号已经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并对对方提交的新证据进行了质证;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本庭初步归纳了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并请双方当事人围绕着争议焦点进行相应的准备。
所以今日庭审直接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在360和腾讯先后陈述答辩后,综合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和答辩意见以及本案相关事实,本案合议庭认为,本案在二审期间的争议焦点可以主要归结为如下五个方面,涉及22个具体问题。这种归纳也得到辩诉双方认可。
(一)如何界定本案相关市场?该争议焦点具体包括如下九个问题:
第一,一审法院对本案相关产品市场未作明确界定是否属于案件基本事实认定不清?
第二,是否适合运用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界定本案相关产品市场?
第三,综合性即时通讯服务与文字、音频以及视频等单一即时通讯服务是否属于本案同一相关产品市场?
第四,移动端即时通讯服务是否属于本案相关产品市场?
第五,社交网站、微博服务是否属于本案相关产品市场?
第六,手机短信、电子邮箱是否属于本案相关产品市场?
第七,本案相关产品市场是否应确定为互联网应用平台?
第八,本案相关地域市场应界定为中国大陆地区市场还是全球市场?
第九,本案的相关市场界定是否可以或者应当考虑本案诉争行为发生之后的相关市场状况及技术发展趋势?
(二)本案被上诉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该争议焦点具体包括如下四个问题:
第一,是否任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均需要确定被诉垄断行为人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第二,被上诉人在相关市场中的市场份额?
第三,被上诉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一审法院未按照其重新界定的相关市场组织双方当事人重新计算市场份额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三)被上诉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该争议焦点具体包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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