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气味遗留的规律发现嗅源。犯罪现场上的嗅源气味, 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在犯罪分子停留、隐藏的地方和来去、活动经过的路线所遗留的痕迹、物品或排泄物等上面发现;可以在被犯罪分子触摸、移动、破坏、抛弃的物品上发现;可以在被害人身上发现(如犯罪分子的血迹、毛发等气味);还可以在各种物证一(如赃物、凶器、作案工具等)发现。此外,还可以从嫌疑人的住所、身上等处发现(如被害人的血迹、毛发等)。
(二)通过对案件的性质、作案手段、作案时间、现场环境以及有关案件的其它情况的分析,确定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经过、停留的地方和遗留、触动的物品。对现场上发现的可疑物品,应请事主和有关人员辩认,以便确定是否为犯罪分子所遗留。并了解现场内外原有物品的放置状态,以验证发现的嗅源的可靠程度。 在现场勘查中,应注意发现是否系两人以上作案,或嗅源气味是否被其它气味感染、混淆,以便确定是否需要保护和提取。 二、嗅源的保护和提取的方法 在犯罪现场一经发现嗅源,要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其方法是,先用绳围起或用粉笔划线标出保护范围(不宜过小),特别是对犯罪分子出入现场经过的地方要注意保护。对足迹嗅源可用干净的盆或其它没有诱导性气味的东西盖好,以防人畜破坏。有条件的可由治保人员、民兵协助保护。 对于需要提取的嗅源要及时提取,以免因延误时间而降低使用价值其方法因嗅源有别,分述如下: (一) 原物提取。一般用干净的塑料袋装好,将口封严即可。
(二) 地面上的足迹或其它痕迹的气味的提取。一般用干净的
纱布或脱脂棉,在其痕迹上擦蹭80秒左右,边同地面上层的泥土一块盛于磨口瓶或玻璃管、塑料装内将口封严。苦在地质干燥或冬季严寒的天气下,可采用热蒸发的方法。即将纱布平铺在足迹上,纱布上面压一块干净的玻璃,在玻璃上面放一热水袋(饭盒内加热水也可),通过加热使气味很快蒸发到纱布上面,但时间不要过长,等玻璃朝向纱布的一面稍有蒸气出现即可。
(三) 对于一些小件硬质的物体,如锁头、木块之类东西的提 取。在提取时,可用一两块15╳15公分的纱布将物品裹起来一声封存好,这样会使气味感染在纱布上,以便延长保存时间。但纱布不宜过大、过多,以免由于气味散发面大而减淡。对于木棒、刀把等类物品可将纱布缠在犯罪分子手触摸过的部位上,待一分钟左右取下加以封存。
(四)对于血液、精液、唾液等分泌物的提取。用小块纱布或脱脂棉,将其蘸少许,待凉干后放入瓶内封存即可。 提取嗅源要用金属镊子或戴上干净的胶手套,切忌用手抓。从现场提取附有嗅气的贵重物品或需要破坏附有嗅源气味的物体时,须经领导同意,并应将物品原来的位置、状态、种类、数量等先进行拍照,然后记录下来,交专人保管。
三、嗅源的保存和使用 对于提取的嗅源要加以妥善保存。较短时间的保存,一般放在干燥的地方,勿使毒变。特别是潮湿的物品要先凉干再保存。较长时间的保存,可采取真空保存法,即将嗅源放入一干净容器中,将空气排出后封闭。也可采取封保存法,即将嗅源放入试管内,用喷灯加热将管口直接封闭。也可采取密封保存法,即将嗅源放入试管内,用喷灯加热将管口直接封闭。如长期保存,最好是将封闭后嗅源放在冷冻箱内保存。 嗅源一般采取原物使用和感染使用两种方法。原物使用,也就是直接使用嗅源物品。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一定要注意不要破坏了原物品。感染使用,就是用若干块干净纱布与原物放在一起,或加以磨擦,将嗅源气味感染下来使用。这种方法便于多条犬使用,也不易破坏原物品。但对于一此被犯罪分子触摸的微小气味的嗅源,不宜采用感染方法。在使用嗅源时,对于较大的嗅源物品,要注意选用适当的部位。对于陈旧气味的嗅源,要注意其是否发生变质,如,发霉变可经闵晒散发后使用。如已发生质变,则不可使用。对于陈旧或冷冻保存的嗅源,应稍许加热后使用。在使用混淆有其它气味的嗅源时,如混淆程度较轻,可通过风吹凉晒,尽量除去那些易于挥发的气味;如混淆程度严重时,则不可使用。在使用小气味嗅源
时,一旦开封就要抓紧时间操作,以免因挥发而失去使用价值。 总之,在军犬作业过程的始终,都要注意嗅源的数量、质量。对嗅源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情况不明的应进行调查研究,待确实弄清后再使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结论更加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