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规则
一、投票时间: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25日;
二、大赛复赛分为网络人气赛和导师面试,权重占比各50%。合计120款作品进入复赛投票环节(移动应用赛区50款、PC应用赛区50款及非应用赛区20款)。投票结束后这120款作品的参赛选手将参加“导师见面会”,由创业导师团再次进行评分。大赛组委会根据网络人气和导师评分,确定年度总决赛TOP10选手。
三、投票10天期间,每个QQ号可给多个应用投票,但每个作品限投1票。若发现应用有恶意刷票的行为,一经组委会核实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抽奖规则
1、获得抽奖资格:关注腾讯开放平台(微博及认证空间)、至少为1款应用投票、分享此活动或1款应用,即可获得抽取礼品的机会,分享越多,中奖的几率将越大;
2、抽奖时间:投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大赛主办方将从所有有效投票用户中随机抽取中奖用户,中奖名单将于12月31日在官方认证空间公布(
http://user.qzone.qq.com/822992596)
3、虚拟奖品发放:Q币奖品将在中奖结果公布后直接发放到中奖用户的QQ帐号里。
4、实物奖品发放:中奖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工作人员将通过QQ号和QQ邮箱联系中奖用户进行核实,1周内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愿放弃奖品。
5、奖品详情:
奖品1:iPad 4:1台
奖品2:开放平台鼠标:10个
奖品3:25cm QQ公仔:10个
奖品4:10Q币:500份
五、 免责条款
用户知悉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理解并同意,如因不可抗力、网络、通讯线路故障、计算机大规模瘫痪及活动中存在大面积作弊行为等非腾讯公司原因致使本活动出现异常情况或难以继续开展的,腾讯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活动等措施,因此造成用户损失的,腾讯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管辖条款
因与本活动相关的规则解释、活动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用户同意与腾讯公司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和腾讯公司均同意将争议提交腾讯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七、腾讯公司保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上述规则进行解释的权利。
活动地址
http://2013contest.open.qq.com/quarter_vot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