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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大家解释一下这篇案列之所以如此简陋原因是这个案列涉嫌反人类罪,太多的词语被鸟姐给禁止了!我只能捡些比较温和的语言来复述这个案列大家具体的可以上网查证!这个案列绝对是香港有史以来最残忍,不和谐的案件。其实我有好大好多的文章是专门叙述案件经过的,包括很多细节,但是没办法,文字被禁止了!我只能发一个TXT了!
这宗审讯时间长达6周的支解案如此骇人及轰动,是在审讯期间,不断爆出3名被告如何虐打任职舞女的死者樊敏仪(23岁),及事后如何骇人地处理尸体,甚至将死者人头缝合在一个Hello Kitty公仔内的KB手法,令人毛骨耸然。
案情指3名被告(一)陈文乐,34岁;(二)梁胜祖,27岁;及(三)梁伟伦,21岁,在去年3月17日至4月中旬,将案中任职舞女的死者樊敏仪(23岁),禁錮在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1号一个单位,然后将她毒打致死。被告為了毁尸灭跡,将尸体放血后再碎尸,肉身、内臟及头遭烹熟,然后弃置在不同地方;头部更被缝合在Hello Kitty公仔内,尸身及内臟则遭弃置。
据控方特赦证人、即案中第3被告的15岁女朋友在庭上作供,指女受害人被禁錮期间,几乎每天都被毒打,被打至头颅出血。而第3被告梁伟伦曾连续向樊身体踢了50下;及又见他与第2被告梁胜祖用火机烧饮管,将熔液滴在樊女脚背,以致她严重灼伤;而為了不让死者撕开结痂,梁伟伦将樊女双手绑在天花板一个架上。
女证人又供称,有人曾灌受害人饮生油;有人用木棍在她的伤口上下擦,女证人亦将辣椒油倒在受害人伤口上。第2被告梁胜祖又向受害人小解,将尿液射在受害人口中。
到了禁錮后期某一个晚上,发现樊女在厕所内奄奄一息,首被告陈文乐用火机烧她小腿,见她尚有反应,女证人於是未有留意。
女证人又指,樊女死后,3名被告将其放血碎尸;肉身、内臟和头颅均遭烹熟,当时她还被吩咐煮麵吃;女证人与第3被告梁伟伦,曾先后3次将藏有死者尸身的垃圾胶袋,放进垃圾车内弃置。
其后邻居由於不堪恶臭,决定报警;警方於去年5月26日联同法医官到现场调查,并於簷篷发现一袋载有心臟、肝肠及肺部的白色胶袋;根据次被告向警方表示,由於警方曾到上址调查一宗强女女女案,為恐被发揭发命案,3人遂於慌忙下将胶袋弃於簷篷。
法官审阅过三名被告的精神及心理报告后,总括三人均有精神不和谐倾向,在精神不稳情况下犯案,对於公眾构成高度危险,為了保障公眾安全,判处三人终身监禁,至少服刑二十年。
梁胜祖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二日上诉,表示在死者死前他曾离开案发单位,到他折返时死者已死亡,要求重审,二零零四年三月,他承认误杀罪名,获改判入狱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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