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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size=2][color=#7f7f7f]表格来自:森屿和阿软[/color][/size][/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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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一场雨浇坏了我的脑子,从那以后我总是有表达不完的感触被自己表达的一塌糊涂,一年后我在酷狗里收听到了一个叫“小时光”的电台,从那以后我开始模仿电台里的文章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也是从那以后我认识了一个叫里则林的人。
我对里则林的除了崇拜以外,还有一种莫名感觉,我总是认为他的名字是从厕所灵演变过来的,就像是达尔文定律,从一开始有一群叫厕所灵的人,后来为了发展需求,在所有厕所灵中一部分演变成了里则林,接着依然叫厕所灵的人都死去了!这个道理说明——-名字真的很重要!
再后来我给自己起了名字叫里凯乐,事不与愿为,我身边的人以各种方式离开了我,或死或伤,或了无音讯,或形同陌路!这也说明了名字很重要!
从有了里凯乐这名字以后,我开始不停的写东西,这导致我的作文写的越来越烂,我的文章写的越来越好。当一个把一件事情做好以后,接下来要做就是想办法告诉世人自己把事情做好了,我也不例外,从写出几篇能让自己和别人都满意的文章以后,我开始不停的找各种网站和报刊投稿,想自己能在世人面前展现自己能力的同时,保证自己不会饿死!后来的结果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了,而且在失败这件事上,可没有事不过三的规矩!
每次投的稿件石沉大海以后,总会神伤一段时间,或三秒或五秒,总之不超过一分钟,超快的回复能力完全归功于一句话“失败是成功他妈”虽然在极大多数情况下失败这个妈总是生不出孩子来,但成功已经存在,失败这个妈只会难产不会不产!所以一切的问题都是时间的问题!该来的总会来,不该来的没准也回来!想想看以我多愁善感,时不时看透生死的性格还能活到现在,从极大程度上因为我的逻辑思维!
稿件石沉大海以后,我并没有灰心,而是想起了我在各个年龄段遇到的班主任,他们年龄性别爱好都不同,但相同的是他们总是以各种名人案例告诉我,小时候活得越惨,长大了才能越有出息,比如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那个瞎子,比如写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那个残废,比如写出“童年三部曲”的那个充满着心里阴影和不幸童年的变态!总之就是要惨到残,似乎只有砍断双手才能托起整个世界,只有挖出眼睛才能看的更远,只有聋了耳朵才能听到别人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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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班主任的话不是让我坚强的原因,而是在别人相信他们所说的时候,我却认为这都是屁话!这样一来在世间无论我多惨,总会有人比我还惨,这一种在安慰内心的同时,又谴责的良心的想法,不过我欣然接受!
在一切之前,我找到了一个网站名字叫“邻居的耳朵”我当时最想做的就是往这个网站里不停的投稿,直到选中,以此证明自己的牛逼,以此证明自己在牛逼的同时不是个傻逼!也许是网站的编辑知道我对于证明自己渴望,所以我投的第一篇文章《雾城》并没有石沉大海而是当场被拒!我想也许在一个人牛逼之前总要傻逼一段时间,刚刚好我现在就处于这样一个阶段!
为了让自己安静下来能写出真正的好东西,我很长世间没有碰笔和键盘,去谈了一场恋爱,剧情异常狗血!我来简单的叙述一下吧,一开始我看上一个姑娘,对她幻想所有男人都能幻想到的画面,后来发现在幻想的可不止我一个人,我的一个同学也喜欢上了她,于是我们开始公平竞争,但是按着相貌,身材来估计结果的话自己是输定了,事再不与愿违,最后得到那个姑娘的是我的同学!想象的失落和伤痛一个都没来,自己全然无事。但是谁能想到,过了一个月以后那姑娘居然主动来找我谈恋爱,在震惊之余我隐喻觉得她要的可不是男朋友而是一个能给它存在感的人,不过这对我而言都无所谓!再后来,之前的那个同学知道我和那姑娘谈恋爱了,心里愤懑不平觉得不找我打一架难以体现自己男子气概,但是一打一显然打不过我,于是他就一群打一,这导致后来我得罪了一群人,他断了一只胳膊。打架的事情过后,女孩深受感动,幡然醒悟,觉得同学挺不错的,还能为了自己打架,欣然地离开了我,选择了他。两个乞丐比富有,我输了!他赢了!
这回想象的情绪如期而至,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分手那天下了一场大雨,浇坏了我的脑子,我突然觉得被人视为希望的姑娘也不过如此,能有什么不同的,还不是一堆肉和器官按着各自不同的方式排列组合,而我曾经居然爱上过一坨肉!一瞬间我看不起姑娘,看不起现实,看不起自己,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一年后我在酷狗里收听到了一个叫小时光的电台,认识了一个叫里则林的人,并且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里凯乐!
喜欢里则林的文章是因为它搞笑,轻松,无关于爱情,更多的是亲情和童年,那可是一个关于少年梦想的金黄色画面,画面里没有饱受沧桑的无奈,没有朋友离去的失落,没有梦想化为泡影的绝望,你可以看到每个孩子或者每个人笑得是如此灿烂,在笑容背后可是一颗征服世界的心啊!
或许说里则林是改变我的第二个人,第一个是韩寒,韩寒教我做人要叛逆,最起码自己要是自己,里则林教我做人要乐观,最起码自己要是快乐的自己!我真是幸运,在我的身边总会出现那么一群人,他们乘风破浪,走在我前,为我遮风挡雨,鼓励我撞破南墙。
从那以后我开始专注写文章,在邻居的耳朵投稿,第一篇神乎其神的《雾城》被拒以后,我抛弃了姑娘,转向童年写出了一篇名为《桥的前面》文章。成功的发表出去,发表的当天,我双手颤抖的拿着ipad看着屏幕上显示的内容,把作者一栏看了一遍有一遍,确认是自己无误以后,几乎叫了所有能叫的同学,让他们去网站里看我的文章,同学表示很看好,纷纷问我稿费是多少,这让我很难回答!
终于我迈出了走出傻逼,走向牛逼的第一步,我突然想到我曾经写过的一段话:
“一路狂奔,我们觉得身体暖了起来,似乎是能够感觉得到手和脚的存在了,但是带等到喘了两口粗气以后寒冷再一次的控制了身体。
老艾问: 离家还有多远?
我说: 不知道可能还有好远
老艾说:好远?好!我们继续跑,热起来了就能感觉到存在了!”
我想经历过的都是青春,无论是文字,童年,还是姑娘,青春就是要像狗一样奔跑,去经历沿路上的一切,然后或哭或笑或感动或找个地方撒泡尿,就是要一直跑,尽管知道散热的只有舌头,就是要一直跑,追寻遥远的一切,就是要一直跑,为了梦想而且去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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