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钱委托的IP*****靠谱吗?温瑞安怒斥IP*****方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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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段子&微博头条]三元钱委托的IP*****靠谱吗?温瑞安怒斥IP*****方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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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06-12 0
作者/刀刀 编辑/红拂女

今天上午,作家温瑞安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则声明,声讨霍尔果斯奇侠影业在*****他的三部作品的版权时不仅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个别员工还散播谣言,对他“阳奉阴违、两面三刀”。


对此娱乐资本论(ID:yulezibenlun)联系到了温瑞安的助理何包旦,对方表示目前不接受采访。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去年9月,奇树有鱼就发布过一份网大片单,其中由温瑞安的著作《四大名捕》改编的同名网大系列作为压轴项目,被寄予厚望。今年4月2日,《四大名捕》系列网络电影在北京举行发布会,奇树有鱼创始人兼CEO董冠杰和奇侠影业董事长浦晓江均有出席,温瑞安也来到现场助阵。
针对此事,小娱联系了奇树有鱼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没听说过版权有什么事情”,随后便不再回应。
至于奇侠影业,这是一家成立于2017年3月的IP版权运营机构,其董事长浦晓江曾在《四大名捕》的发布会上声称,“奇侠影业是一家专业经营超级IP开发与运营管理的新秀文化产业公司……奇侠将首先对《四大名捕》 这个超级IP进行全案开发。”

看样子,《四大名捕》恐怕是奇侠影业创立以来经手的首个项目。
根据温瑞安的声明,他三元钱就把IP*****权给了奇侠影业,奇侠影业反而有故意切断他和投资方联系的嫌疑。版权方、*****方和投资方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版权方在寻找IP*****公司时该注意什么?对此小娱采访了中闻律师事务所的王国华律师。王国华目前正在帮温瑞安*****“作家诉《锦绣未央》抄袭”一案,是知识产权方面的资深律师。
温瑞安在声明中控诉了奇侠影业的四宗罪。
一、奇侠影业的*****人在和开发方商洽时,只顾自身经济利益,完全无视在原合约中应对温书精神和原著保护权的维护,商洽的人员几乎都没读过温瑞安的书。
按照声明中所写,温瑞安与奇侠影业在签订合约时提到过要坚持原著精神。如果奇侠影业没有按照原著拍摄,温瑞安就有权提出解约。王国华律师表示,即使双方没有约定,温瑞安依然有权提出解约。“得看双方签订合约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温润安的目的是运营好这个IP,同时忠实于原著,如果这两个目的达不到,他也有权解除协议。”
那如何避免与*****方产生纠纷呢?除了在签协议时注意写明违约条件,更重要的还是选择靠谱的版权*****公司。“首先要尽量选择规模比较大,*****过知名作品的公司。其次是看资金实力,以及公司是否有足够多的相应的专业人员。”王国华说。除此之外,公司成立时间的长短也是个重要的参考因素。显然,以这些条件来看,奇侠影业并不算靠谱。
二、 奇侠影业在第三合作方(有意制作、开发、运营温瑞安IP的公司及机构)面前散播谣言,造成非由他们来进行独家对接不可的讹传或误解。
版权*****分为一般*****权和独家*****权,独家*****权是排他的。但根据温瑞安的声明,奇侠影业的版权*****权并非独家。如果奇侠影业的个别员工真如声明中所言,造谣温瑞安“托孤”的行为属实,且留有证据,那就可以定义为法律上的侮辱和诽谤。王国华律师认为,这一行为有可能还涉及到虚假宣传。
三、 奇侠影业有故意阻截版权方与投资方的联系和交往之嫌,还欺骗或误导部分版权联合开发方,让他们在版权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贸然把合同签了。
“这种情况在业内并不常见。我猜可能是IP方提出的要求,与这个*****公司和投资方达成的协议有一定的差异。”王国华说。不排除是奇侠影业的个别员工为了促成合作,和投资方谈判时降低了温瑞安提出的改编条件,但又怕温瑞安方面知道此事,所以故意切断双方之间的联系。
四、 *****方可能在温瑞安本人不知情下,让意图合作、开发、投资、授权方产生温瑞安是该*****方的大股东、老板、任职高层的误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奇侠影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是王丽英,有三位股东,其中并不包括温瑞安。奇侠影业的董事长浦晓江是蓝智投资创始合伙人。早在2016年底,就有新闻显示蓝智投资将会对温瑞安的武侠小说进行IP开发。

按照温瑞安的说法,在委托奇侠影业进行版权*****的这两年来,他几乎只收到极其微小的收益,既无作品放映,也无重大的实际收益。从温瑞安一再强调“这家公司不代表我本人的真实意思”“任何关于我的作品的改编剧本均需经过我的最终审核,否则当以违法追究。”可以推测,很可能是奇侠影业的个别员工打着温瑞安的招牌,不断降低改编要求吸引合作方,最终“蒙骗”一些合作方签下了合同。虽然是部分员工在执行时出了问题,但温瑞安依然认为,作为董事长的浦晓江难辞其咎。
业内版权方和*****方的纠纷时常发生,但大多数都会选择私下和解,重新商议一个新的合作方式。像这样发声明或者真正打官司的并不多。据了解,在和奇侠影业签订*****合同之前,温瑞安已经拒绝了48家公司的版权转让合作,还曾说过“没有好好看过原著的,最好不要碰我的作品”,足见他对遵循原著的坚持。王国华还记得去年因为《锦绣未央》抄袭案和温瑞安首次见面时的情形,在他看来,这是一个“非常有亲和力”的作家,能让他在微博上发严正声明声讨,看来是真的触碰到了他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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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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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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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06-1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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