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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趣闻]文明养宠注意安全 狗狗撞倒老人赔哭

楼层直达
猴岛第一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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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TiKo.
聪明反被逗比误       帅气总招丑人妒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08-18 0
我们作为养宠的人士要对自己的狗狗负责,保证它不危害别人的利益。
如今,城市中饲养宠物狗的群体越来越大,宠物狗伤人事件的发生概率也随之攀升。2016年8月,十堰人民广场上就发生了一起宠物狗致人受伤的事件。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次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依法判处狗主人向本案中的伤者支付各种赔偿累计76万余元。
金毛狗广场撒欢撞倒散步老人
2016年8月17日早上6时许,65岁的市民柯女士像往常一样在人民广场上散步,但她并未想到危险正悄悄向她靠近。
不远处,49岁的市民黄女士正带着自己养的宠物金毛狗在广场上遛弯。为了让金毛多活动活动,黄女士解开了原本拴在金毛身上的绳索。身长约40厘米的金毛狗顿时撒起了欢,开始在广场上乱窜。
几分钟后,快速奔跑的金毛狗冲向人群,将毫无防备的柯女士撞倒在地。从事发时的监控视频上看,金毛狗撞在了柯女士的左腿上,从而导致柯女士摔倒在地受伤。
见自己的狗惹了祸,黄女士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跟随救护车将受伤的柯女士送往市人民医院救治,同时支付了柯女士的门诊费用。
由于伤势严重,柯女士从2016年8月17日入院,直到当年的12月13日出院,一共住院118天。医院诊断显示,柯女士的颈椎骨折脊髓损伤并截瘫。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4月19日,柯女士再次住院共126天,入院诊断为:颈椎脊髓损伤、截瘫、第二颈椎骨折术后、神经源性膀胱、便秘。
柯女士两次住院共计花去医疗费453052.82元,其中黄女士支付了46208元。其间,柯女士还因病购买医疗辅助物品和器具共计支出10804.30元。



图为老人受伤入院治疗。资料图片
法院一审判处狗主人担责80%
随后,柯女士将黄女士一家及十堰市游园管理处一并告上了法庭。
在此案的一审审理过程中,黄女士向一审法院张湾区人民法院作出申请,请求对柯女士的身体损害后果与本次摔倒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医疗费与本次摔倒的关联度进行鉴定。
后经鉴定:柯女士在患有较重颈椎病的基础上,于2016年8月17日因摔倒致第2颈椎骨折并脊髓损伤,建议外伤参与度约为80%,医疗费与本次外伤的关联度为80%。
而在此次事件中受伤的柯女士也向法院申请,对自己的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营养时限等方面进行鉴定。最终的鉴定结果显示:柯女士的第2颈椎骨折并脊髓损伤遗留四肢瘫、大小便功能障碍,评定为二级伤残,为生存期大部分护理依赖,加强营养时限为自受伤之日起24个月。
张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本案损害事故的发生,是黄女士牵带的其饲养的宠物金毛犬在广场上散步时,解开了系金毛犬的绳索,导致金毛犬随意奔跑,并直接、突然蹭碰到在广场上正常散步的柯女士,致柯女士摔倒。
黄女士基于动物饲养人,更是基于动物管理人,应当对柯女士有关联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柯女士的正常散步行为没有过错,其自身所患疾病,亦未影响到其正常散步,以及需要有人陪护的情形,因此黄女士一家称柯女士对其倒地受伤的行为应承担一定防范不力责任的抗辩,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采信。
同时法院表示,事故发生地六堰人民广场,是一个供市民免费休闲的开放性、公益性场所,事故发生时,十堰尚未制定犬只不准被带进广场的相关制度,因此十堰市游园管理处对带进广场的犬只无权禁止或者驱逐,其基于卫生管理的需要,以及防范安全的提示,在广场的醒目地方竖立《人民广场管理规定》宣传牌,应当认定已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因此,柯女士状告十堰市游园管理处承担过错责任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终审维持原判 狗主人赔偿76万
根据本案的证据和案情,柯女士的损失可认定为:医疗费用453052.82元(其中黄女士已支付46208元)、医疗辅助物品和器具10804.3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200元、营养费21600元、残疾赔偿金396711元、定残前护理费28290元、交通费2000元(酌定)、鉴定费4000元(其中由黄女士支付2000元),共计928658.12元。
经过取证、鉴定、审理等一系列法律必须程序后,张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女士一家赔偿柯女士损失928658.12元的80%即742926.50元,赔偿柯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共计762926.50元,扣减已支付、垫付的48208元,还应赔偿714718.5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黄女士一家表示不服,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后进行了二次审理。在二审期间,二审法院对此案的调查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且黄女士及柯女士双方均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最终,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就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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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 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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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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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大元帅
一位无趣的普通网友。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8-08-1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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