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养犬实行收取管理费制度,收费的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标准确定前 养犬暂时不收费
这条养犬收取管理费的规定是作为增加条款出现在《条例》中的。
沈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及部分市民认为,养犬收费有利于保证《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从总量上控制养犬、维护多数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公共财政的合理支出。
因此,在修改稿中就采纳了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并借鉴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做法,增加了这条规定。
据公安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以前在沈阳养犬是收费的,早先养犬户要给犬交纳登记费和注册费,一共1500元。随后取消了登记费,只收取养犬费500元。自2009年1月1日起,养犬管理费用取消了,沈阳现阶段养犬仍然不收取任何费用。
出门遛犬必须挂好犬链犬牌
《条例》规定,除导盲犬外,不得携犬进入一些公共场所,比如幼儿园、学校、医院、公园、广场等;不得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的赞同。以上行为,违者将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显示,养犬重点治理区内的养犬人,该遵守相应的规则。携犬出户应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特别是在乘坐电梯时应主动避让他人,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以后养犬实行许可证和年检制度
《条例》还规定,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这个区域的住户每户准养一只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目前,沈阳市内不少人都是一家养着几条犬,那么,以后就不得不把犬送给别人了。要注意的是,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自转让之日起十五日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这也是原先草案中没有、后来在修改稿中才出现的内容,是根据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所做的增加。
此外,以后养犬实行许可证和年检制度,养犬人应在取得宠物健康免疫证后,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养犬许可证,公安派出所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相关人士表示,将向相关部门传达《条例》精神,作出相应部署。
粪便不清理罚款50元
《条例》规定,如果养犬人未立即清除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由城市建设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十元罚款。
不打狂犬疫苗最高罚500元
《条例》规定,逾期不为犬注射狂犬疫苗,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做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养犬人承担,可处五百元罚款。
沈阳居民养犬约30万只
数据显示,目前沈阳居民养犬约有30万只,观赏犬占50%。
居民养犬剧增,带来的问题也更加突出,不完全统计,沈阳市每年被犬咬伤就诊人数保持在万人以上。此外,流浪犬也在不断增加,为政府增加管理成本,也给市民安全带来危害,由此每年投诉千件以上,警方每年捕捉和养管的流浪犬500多只。
夜间犬吠声影响邻里休息,携犬出入公共场所惊吓他人等纠纷大量发生,近5年每年举报投诉均在万件以上。此外,犬随地排泄也成为普遍现象,污染环境影响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