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道歉撞别人车玻璃男子被判两年刑)
为了向女友表示道歉的诚意,男子姜某竟然用头撞碎了三辆车的挡风玻璃,但这并没有挽回女友的心,反而为自己招来了刑罚。日前,房山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2年。
24岁的姜某脾气火暴,早在2009年,他就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姜某在打工时与一女子确定了恋爱关系。2010年11月一天晚上,姜某与女友吵架后在一饭店内喝酒。8点左右,姜某来到女友回家必经的路上,拦住女友道歉,请求女友不要分手,但是遭到拒绝。
“你说你错了,你证明给我看啊!”在女友言语的刺激下,姜某为了表示自己道歉的诚意,直接用头部、膝盖向路边停放的小轿车挡风玻璃撞去,一连造成了三辆车的挡风玻璃和车门损坏,之后,姜某又拿起路边垃圾桶的盖子,将第四辆砸坏。
经鉴定,四辆轿车被损坏后的修复价格共计人民币6215元。
法院认为,姜某酒后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由于其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