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color=#ff0000]羊驼
羊驼(Alpaca),又名驼羊,属偶蹄目骆驼科,外形有点像绵羊,一般在高原生活,世界现有羊驼约300万只左右,约90%以上生活在南美洲的秘鲁及智利的高原上,其余分布于澳洲的维多利亚州以及新南威尔士州。羊驼的毛比羊毛长,光亮而富有弹性,可制成高级的毛织物。皮可制革。因此羊驼毛皮有“软黄金”之称。
驼羊曾分布在南美的西部和南部,是南美四种骆驼形动物中最有名的一种,早在1000多年前被驯化,是西半球人驯化成驮兽的唯一一种动物。驼羊的肩高有1.2米,体重70-140公斤,它的身上长着优质而浓密的长毛。驼羊喜欢栖息在海拔高的草原和高原上,最高海拔可达5000米。驼羊喜欢小群生活在一起,一般5-10只。雌兽由一直壮年雄兽带领,群内的雌兽都非常忠于头兽,一旦头兽被敌害所伤,它们并不逃跑,而是聚在头兽身边用鼻子拱它,试图让它站起来一起走。狡猾的人类就是利用它们这一特点,可一次捕杀一群驼羊。驼羊从不到树林和多岩的地方去,主要以草为食。驼羊性情机警,视觉,听觉,嗅觉均很敏锐,奔跑速度也很快,每小时可达55公里,这些为它们在开阔地带生活,逃避敌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百年来,在秘鲁给羊驼剪毛都必须举行一种神圣而独特的仪式。首先,当地的印第安人手握彩色的麻绳,围成人墙,追赶在成千上万的羊驼后面,最终将它们赶到用金属栏杆围成的圈里。圈中央是一座石制祭台。祭师选出一对羊驼,把它们的耳朵割下,将其鲜血涂抹于脸颊,并喝下血酒,咀嚼古柯叶,通过这种仪式来祈求羊驼世代繁衍生息。礼毕后才开始剪羊毛。传说印加人要保留剪下的第一绺羊毛。在秘鲁的潘帕卡雷拉地区剪羊毛活动从安第斯冬至一直持续到六月。[/backcolor]